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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施工)风水电甲控设备第四批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福建采购 |
时间:2020-11-18 10:4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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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MGC-CG-2020008-2 项目名称:福州市轨道交通 4号线一期工程(施工)风水电甲控设备第四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73.75278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73.75278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件号 名称 分标段 控制价 (人民币元)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 备注 B18# 变制冷剂流量系统、分体空调、移动式空调 一标 1796372.76 226000
二标 1734658.38
三标 1320092.41
螺洲车辆段 3933863.57
洪塘停车场 2296194.81
郭厝里站 225575.35
B19# 末端空调器 一标 4695893.76 268000
二标 4915675.2
三标 3131319.39
螺洲车辆段 0
洪塘停车场 0
郭厝里站 687882.24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各包件报价资格要求(本项目资格要求以本条为准):(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报价人是设备材料的生产厂(或具有本项目使用品牌的项目唯一授权)或其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商。(2)供货业绩要求:投标品牌须有2017年1月1日起至今(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落款时间为准)相应产品供货业绩。其中:B18#变制冷剂流量系统、分体空调、移动式空调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B19#末端空调器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3)报价人未被列入失信名单且经查询信用信息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即报价人应处于正常的营业状况。(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6)不接受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单位处罚期内和履约情况不到位的投标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8日 至 2020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大自然文化创意园6号楼4层) 方式: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报名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大自然文化创意园6号楼4层)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大自然文化创意园6号楼4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交机电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高仕路六号丰泉环保集团四楼中交机电局 联系方式:胡斌朋 18659109142;徐荣煊 18917514570;廖祥斌 13306037760;毛先生182155998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大自然文化创意园6号楼4层 联系方式:黄辅豪、贲俊 189059098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18905909820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施工)风水电甲控设备第四批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施工)风水电甲控设备第四批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福建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5667518 信息来源: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1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18 10:4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采购 福州市 竞争性 轨道交通 上一篇: 某单位气象要素信息集成显示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新疆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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