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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厅某部电梯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北京采购 |
时间:2020-11-19 07:3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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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JJ15-W3003、TC200Q0PT 项目名称:官厅某部电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1 箱式电梯 台 1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河北怀来 谈判控制价 本项目控制价为30万元,超过控制价的报价将被拒绝。 说明 1.报价方须对所投标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包含安装、调试、培训、运杂费、税费、验收、土建恢复、旧电梯拆除(旧电梯处置权归买方)、电梯装饰费等费用。 3.以上产品为一包,不可分开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单位。(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2017年12月前成立),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具有开展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并有能力提供相关服务。(三)供应商非港澳台、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保密能力(需提供声明、保密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四)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或证明(提供近6个月任1个月纳税和社保交税票据或其它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六)供应商是生产厂家的,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或B级以上)资质;投标人是销售代理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要求,另须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电梯生产厂家的授权。(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9日 至 2020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线上发售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六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六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200元,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010-86397110获取支持。 潜在供应商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 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 标书款、平台交易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地址:北京市 联系方式:万助理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六层、九层 联系方式:钟文琦、王胜杰 010-61954007/4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文琦、王胜杰 电 话: 010-61954007/4003、15210165807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官厅某部电梯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官厅某部电梯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北京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5742568 信息来源: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1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19 07:3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来源:北京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官厅 竞争性 电梯 项目 上一篇: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移动应用开发项目上海选手培养基地(二期)竞争性谈判公告上海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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