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纳雍县董地乡客运站装饰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泰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市金阳新区商业金融区内建勘大厦16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11-25 10: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纳雍县董地乡客运站装饰工程
- 项目编号: THZB2020-616CG
-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 项目序列号: /
- 采购主要内容: 纳雍县董地乡客运站装饰工程,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 采购数量: 1 批
- 预算金额:678,500(元)
- 最高限价:678,500(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一般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完税及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供应商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特殊资格要求: 无
- 时间:2020-11-19 09:00:00至 2020-11-23 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泰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市金阳新区商业金融区内建勘大厦16层)
- 方式: 泰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市金阳新区商业金融区内建勘大厦16层)
- 售价: 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投标保证金额(元): 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0-11-19 09:00:00至2020-11-25 10:3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
- 开户单位名称: /
- 开户银行: /
- 开户账号:/
- 截止时间: 2020-11-25 10:30:00(北京时间)( 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 地点: 纳雍县政府服务中心
- 时间: 2020-11-25 10:30:00
- 地点: 纳雍县政府服务中心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 PPP项目: 否
-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无
-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30日历天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纳雍县董地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 项目联系人:张工
- 地 址:纳雍县董地乡
- 联系方式:15186108805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代理全称:泰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刘原羽坤
-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商业金融区内建勘大厦16层
- 联系方式:0851-85828196-602、13809444454
- 3、项目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刘原羽坤
- 电 话:0851-85828196-602、13809444454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九、附件
泰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纳雍县董地乡客运站装饰工程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纳雍县董地乡客运站装饰工程采购公告贵州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5683507
信息来源:泰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1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18 15:1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贵州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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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纳雍县 客运站 装饰工程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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