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水城县卫生健康局采购第三方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http://ggzy.gzlp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11-27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水城县卫生健康局采购第三方项目管理服务
- 项目编号: LPSYZ-CG-2020-57
-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 项目序列号: S5202000000013972001
- 采购主要内容: 水城县卫生健康局采购第三方项目管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采购数量: 1 批
- 预算金额:600,000(元)
- 最高限价:600,000(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 特殊资格要求: 无
- 时间:2020-11-23 09:00:00至 2020-11-25 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http://ggzy.gzlps.gov.cn/)
- 方式: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http://ggzy.gzlps.gov.cn/)
- 售价: 2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投标保证金额(元): 2,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0-11-23 09:00:00至2020-11-27 09:3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 开户单位名称: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麒麟支行
- 开户账号:0816001800000139
- 截止时间: 2020-11-27 09:30:00(北京时间)( 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 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大道与纸红公路交叉口)
- 时间: 2020-11-27 09:30:00
- 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大道与纸红公路交叉口)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有一项得0.3分;所投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得3分。(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为云南、贵州、青海),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3)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和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PPP项目: 否
-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签订合同后365日历天。
-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后365日历天。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水城县卫生健康局
- 项目联系人:付兴华
- 地 址:六盘水市水城县双水新区
- 联系方式:0858-6662482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代理全称:六盘水永招招标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陈锋
- 地 址:六盘水市红桥新区师院公租房对面石龙安置点六号楼
- 联系方式:18083686946
- 3、项目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陈锋
- 电 话:18083686946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九、附件
六盘水永招招标有限公司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水城县卫生健康局采购第三方项目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水城县卫生健康局采购第三方项目管理服务采购公告贵州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5856747
信息来源:六盘水永招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2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20 15:1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来源:贵州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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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水城县 第三方 项目管理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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