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青林乡有机肥加工厂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http://ggzy.gzlps.gov.cn/)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12-02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青林乡有机肥加工厂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GZCD-2020-16
-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 项目序列号: S5202000000013981001
- 采购主要内容: 详见 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章
- 采购数量: 1 批
- 预算金额:2,884,200(元)
- 最高限价:2,451,570(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特殊资格要求: 2.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钢结构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供应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供应商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2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3供应商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 中 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5 年以上。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时间:2020-11-25 09:00:00至 2020-11-27 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http://ggzy.gzlps.gov.cn/)获取招标文件
- 方式: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http://ggzy.gzlps.gov.cn/)获取招标文件
- 售价: 2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投标保证金额(元): 5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0-11-25 09:00:00至2020-12-02 09:3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 开户单位名称: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麒麟支行
- 开户账号:0816001800000139
- 截止时间: 2020-12-02 09:30:00(北京时间)( 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 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桥新区)物流园公租房综合楼)
- 时间: 2020-12-02 09:30:00
- 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桥新区)物流园公租房综合楼)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PPP项目: 否
-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方指定地点
-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无
-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90日历天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水城县青林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 项目联系人:王晋
- 地 址:水城县青林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 联系方式:18184286808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代理全称:贵州长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谭英杰
- 地 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红桥新区万东广场13楼
- 联系方式:15599536177
- 3、项目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王晋
- 电 话:18184286808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九、附件
贵州长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青林乡有机肥加工厂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青林乡有机肥加工厂建设项目采购公告贵州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6200177
信息来源:贵州长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2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24 14:4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来源:贵州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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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建设项目 有机肥 加工厂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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