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黄平县抬拉河洋龙潭河道治理工程(勘测、设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6号世纪金源购物中心商务楼B栋17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12-03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黄平县抬拉河洋龙潭河道治理工程(勘测、设计)
- 项目编号: HDZB-2020-426
-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 项目序列号: /
- 采购主要内容: 黄平县抬拉河洋龙潭河道治理工程(勘测、设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采购数量: 1 项
- 预算金额:354,200(元)
- 最高限价:354,200(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一般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应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网查询后均无相关主体失信、违法记录的网页截图。报名时投标人请提供以上资料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备案。
- 特殊资格要求: ①.具有水利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凡在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③.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时间:2020-11-26 09:00:00至 2020-11-30 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6号世纪金源购物中心商务楼B栋17楼)。
- 方式: 现场购买。
- 售价: 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投标保证金额(元): 2,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0-11-26 09:00:00至2020-12-02 16: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保证金须从投标申请人企业账户汇出,不接受现金支付,须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支付。
- 开户单位名称: 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贵阳银行世纪城支行
- 开户账号:11040120030001146
- 截止时间: 2020-12-03 14:30:00(北京时间)( 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 地点: 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6号世纪金源购物中心商务楼B栋16楼)。
- 时间: 2020-12-03 14:30:00
- 地点: 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6号世纪金源购物中心商务楼B栋16楼)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 PPP项目: 否
-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满足国家标准要求及设计深度。
-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无
-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黄平县水务局
- 项目联系人:马家生
- 地 址:黄平县
- 联系方式:13765578992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代理全称: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宋金委、游青云
-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6号世纪金源购物中心商务楼B栋17层
- 联系方式:0851-85755198
- 3、项目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宋金委、游青云
- 电 话:0851-85755198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九、附件
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黄平县抬拉河洋龙潭河道治理工程(勘测、设计)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黄平县抬拉河洋龙潭河道治理工程(勘测、设计)采购公告贵州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6279342
信息来源: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25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25 12:4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来源:贵州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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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龙潭 黄平县 河道 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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