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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关于无人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福建采购 |
时间:2020-12-01 10:4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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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RJ2020-009-1 项目名称:无人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48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合同包名称 数量 最高控制总价(元) 保证金(元) 1 无人机及配套设备采购 1(批) 284820 5000 采购标的:小型多旋翼无人机、五镜头倾斜摄影相机、移动图形工作站、网络存储器(带硬盘)、倾斜摄影数据处理软件、无人机驾驶员证(测绘专业)培训。(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备注: 1、报价人应以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货物制造、备件、工具、技术资料、税金、保险、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培训、保修等一切相关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2、 成交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 3、 报价人所投涉及货物的,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的。 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验收合格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含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三项内容(截图)。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本公告中“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2日 至 2020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22层08单元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22层08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22层08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如下: 2.1投标函 2.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2.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2.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2.3报价人(自然人除外):若报价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报价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2.2.4报价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2.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2.2.6授权委托代表必须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本人在投标单缴纳的社保证明或个税缴纳证明复印件,证明原件上须有当地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印章。 2.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2.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2.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2.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2.7.1谈判文件未要求报价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报价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7.2谈判文件要求报价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报价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2.7.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 2.8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8.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8.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2.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9.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 2.9.2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 2.9.3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2.9.4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须提供承诺函。 2.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报价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含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三项内容(截图)。查询结果存在报价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11非关联企业投标声明函: 2.11.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报价人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为另一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的,或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直接或间接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生产经营场地为同一地址的,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或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项目的报价。(需提供2017年、2018年、2019年度各一份业务合同及本合同项下往来流水(银行回执单、银行收支明细表等材料均可)及发票复印件(若分多次开票,不需要提供整份合同金额的发票,提供1~2份发票证明即可)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11.2评审现场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会利用“天眼查”等软件进行查询,如发现报价人存在上述情形的,会将相关信息提交谈判小组评审。 注:代理机构现场指定1名工作人员在专家评审结束之前,使“天眼查”查询投标单位的关联关系,若查出报价企业确实存在关联关系,提交谈判小组评审。报价人须针对此项提供《非关联企业投标声明函》。 2.12保密条款: 2.12.1严格遵守部队安全保密规定,严禁泄露部队信息,如人员、采购数量、供货单位等敏感信息。如出现违约,并造成后果的,采购人将依据相关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不得以部队名义订货,本项目所有资料,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等,不作为业绩参与其他项目报价,如因未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而造成失泄密的,成交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2.12.2不得以部队名义订货,本项目所有资料,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等,不作为业绩参与其他项目报价,如因未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而造成失泄密的,成交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2.12.3报价人须针对以上条款出具《投标保密承诺书》。 2.13谈判保证金: 提供保证金转账凭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 联系方式:黄助理 0591-28120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瑞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22层08单元 联系方式:谢航 0591-873019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航 电 话: 0591-87301929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某部关于无人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某部关于无人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福建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6790507 信息来源:福建瑞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01 10:4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竞争性 设备采购 机及 项目 公告 上一篇: 博兴县四好农村公路小修养护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山东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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