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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绿色建筑促进发展中心 天津青凝侯淤泥填埋场应急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FZK2020-3-398)竞争性谈判公告天津采购 |
时间:2020-12-02 07:3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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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 天津市绿色建筑促进发展中心 天津青凝侯淤泥填埋场应急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FZK2020-3-398)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青凝侯淤泥填埋场应急处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4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K2020-3-398 项目名称:天津青凝侯淤泥填埋场应急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500.0万元 最高限价:18500.0万元 采购需求: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否 18,500 18,500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1)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2)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B.2020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0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以上条件。(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两个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独立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中各方的权利、义务、成员构成、职责分工、持股比例等主要条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30日到 2020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408室 方式:现场领取,同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4日 09点30分。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二楼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2.0%的价格扣除。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绿色建筑促进发展中心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简阳路91号 联系方式:13820237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联系方式:022-28223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耿笑 电 话:022-28223891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