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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口腔综合治疗台等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福建采购 |
时间:2020-12-03 12:1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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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ZZ-FS-J-2020-041 项目名称:漳州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口腔综合治疗台等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1-1;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A032023 - 口腔科设备及技工室器具; 采购标的:口腔综合治疗台; 数量(单位) :1(批);允许进口:是;简要需求或要求:详见谈判文件要求;品目预算(元):345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政策。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③《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3.2谈判报价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3.3谈判报价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3.4谈判报价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5谈判报价人所投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相关标准。3.6谈判报价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7谈判报价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8谈判报价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3.9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3日 至 2020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方式:(1)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2)招标文件可至现场报名领取,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可自行选购。(3)投标人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7.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7.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质疑与投诉 8.1质疑 8.1.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8.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8.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6-2879615、0596-2879616;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8.2投诉 8.2.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争性谈判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谈判报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10、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10、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黄先生 电话: 15159266520 1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邮 编: 360000 电 话: 0596-2879616 传 真: 0596-2879610 联系人: 龚欣 电子信箱: zz2879616@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12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15159266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联系方式:龚欣/0596-2879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欣 电 话: 0596-2879616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漳州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口腔综合治疗台等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漳州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口腔综合治疗台等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福建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6969193 信息来源: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03 12:1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漳州 口腔医院 竞争性 附属 上一篇: 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智能财税单项训练平台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福建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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