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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2020年农村垃圾治理垃圾收运箱及垃圾分类桶采购项目(第二次)(20A00371)重庆采购 |
| 时间:2020-12-08 07:5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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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荣昌区2020年农村垃圾治理垃圾收运箱及垃圾分类桶采购项目(第二次)(20A00371)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19日项目概况: “荣昌区2020年农村垃圾治理垃圾收运箱及垃圾分类桶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1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号:20A00371 项目名称:荣昌区2020年农村垃圾治理垃圾收运箱及垃圾分类桶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68,000.00元 最高限价:¥468,000.00元 采购需求: 分包号:1 分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荣昌区2020农村垃圾治理垃圾收运箱及垃圾分类桶采购项目(第二次)¥468,000.00 1 批 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468,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20年11月19日 至 2020年11月25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1,00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 方式或事项: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报名方式为谈判当天现场报名。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份。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足额缴纳了保证金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费。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年11月25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25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五、评审信息谈判开始时间: 2020年11月25日 09:30 谈判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经办人:郭先生 采购人电话:13618311788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兴荣大厦 联系方式:13618311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张女士 代理机构电话:023-46777731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荣昌区瑞尔国际3号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46777731 九、附件荣昌区2020农村垃圾治理垃圾收运箱及垃圾分类桶采购项目(第二次).doc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荣昌区2020年农村垃圾治理垃圾收运箱及垃圾分类桶采购项目(第二次)(20A00371) 十环招标网标题:荣昌区2020年农村垃圾治理垃圾收运箱及垃圾分类桶采购项目(第二次)(20A00371)重庆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7385139 信息来源: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08 07:5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重庆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垃圾 采购 荣昌 农村 项目 上一篇: 关于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阅览室维修工程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重庆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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