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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企石医院增加影像系统存储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广东采购 |
时间:2020-12-10 10:1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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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2020QY0171 项目名称:东莞市企石医院增加影像系统存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02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存储系统 2.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和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组)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3、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0日 至 2020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可园南路33号福禧大厦611号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获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2)《报名登记表》复印件;注:《报名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dghxzb.com)中“相关表格下载”。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可园南路33号福禧大厦611号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可园南路33号福禧大厦611号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企石医院 地址:东莞市企石镇宝华路115号 联系方式:徐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可园南路33号福禧大厦611号 联系方式:叶小姐 0769-222303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姐 电 话: 0769-22230393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东莞市企石医院增加影像系统存储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东莞市企石医院增加影像系统存储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广东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7566307 信息来源: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1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10 10:1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医院 东莞市 竞争性 影像 项目 上一篇: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化服务中心平潭县人民体育场视频监控设备安装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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