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招标 |
哈尔滨市南岗区教育局教育保障中心_2019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专项资金补充采购项目黑龙江采购 |
时间:2020-12-15 07:5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 哈尔滨市南岗区教育局教育保障中心_2019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专项资金补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三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王兆街49-7-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GC[2020]0307 计划编号:[2020]0297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南岗区教育局教育保障中心_2019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专项资金补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79,494.00元 最高限价:379,494.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为两包。 第一包:电教器材设备(109,614.00元) 第二包:护眼灯(269,88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分别进行查询,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须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对本企业进行查询,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分别进行查询,对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两包不可兼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三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王兆街49-7-2号)。 方式:供应商首先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南岗区)进行网上报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17日16时00分。报名成功者请于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到代理公司购买采购文件。 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阳光大厅一楼东侧服务柜台(市交通运输局服务窗口对面、临C区)。 五、开启时间:2020年12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市民大厦1号楼4楼C区评标室,供应商不进入开标室参与开标环节。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哈尔滨市南岗区教育局教育保障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宽桥街89号 联系方式:陆老师0451-825222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黑龙江三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王兆街49-7-2号 联系方式:1808874105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08874105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哈尔滨市南岗区教育局教育保障中心_2019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专项资金补充采购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题:哈尔滨市南岗区教育局教育保障中心_2019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专项资金补充采购项目黑龙江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7989904 信息来源:黑龙江三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15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15 07:5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黑龙江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哈尔滨市 教育局 专项资金 薄弱环节 上一篇: 田林县卫生健康局田林县20个乡镇卫生院医疗废水处理环境检测评估项目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广西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黑龙江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