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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燕山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福建采购 |
时间:2020-12-16 13:1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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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BY-[TP]2020117 项目名称: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服务期限 主要技术参数 年预算金额 谈判保证金 1 1-1 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2年 详见采购要求 295000.00 6000.00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两年,295000元/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特定条件: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6日 至 2020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室 方式:到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3室报名获取;或汇入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并将汇款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获取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标注后发至本招标代理公司邮箱(1935323708@qq.com)。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谈判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银行账号:414377728974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协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协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协商保证金”。 购买采购文件及代理服务费账户(联系邮箱:1935323708@qq.com) 转帐 开户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米罗街支行 银行账号:1311140104000080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燕山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精严山75号 联系方式:游女士、0591-83591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 联系方式:林海清 戴雪珍、0591-87820216/87957873/87872110-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海清 戴雪珍 电 话: 0591-87820216/87957873/87872110-800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福州燕山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福州燕山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福建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8095682 信息来源: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1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16 13:1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福州 燕山 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 劳务 上一篇: 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医疗设备采购(GXZC2020-J1-005495-GXJL)竞争性谈判公告广西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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