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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白沙县打安镇福安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准化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海南采购 |
时间:2020-12-17 07:2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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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竞争性谈判公告本采购项目白沙县打安镇福安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准化建设工程依据《白沙黎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白府办规【2019】1号文规定,已由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核准采用竞争性谈判开展采购活动,采购人(项目业主)为白沙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白沙县打安镇福安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准化建设工程。 1.2 项目编号:QSZB-2020-32 1.3 控制价:¥866975.79元(供应商谈判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其谈判报价无效,所有有效报价保留两位小数)。 1.4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水源地防护网长2117m,增设界桩32块,严禁标志警示牌42块,交通警示牌2块,界块1块,宣传牌1块。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建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2 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 2.3 建设地点: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打安镇。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和标准及政府相关部门审查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本公司2020年6月(含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2019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履约能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本公司2020年6月(含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的完税证明材料(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提供本公司2020年6月(含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①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息,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日期需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并将《信用信息报告》附响应文件内,且报告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若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则响应无效)。 ②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时间需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截图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未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黑名单。 ③供应商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 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2020年6月(含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在本公司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1.3缴纳响应保证金。 在本公司报名、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并按时缴纳保证金(提供银行转账回单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能证明响应保证金是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的相关证明资料,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1.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供应商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供应商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其他: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4.谈判文件的获取4.1 供应商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请于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21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城西学院路书香苑C栋1408房 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谈判文件需提供下面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2020年6月(含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在本公司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本公司2020年6月(含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2019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本公司2020年6月(含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的完税证明材料(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提供本公司2020年6月(含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7)提供《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本单位公章的合法证明(刻章许可证或印章备案证明或公章为企业注册地公安机关备案的合法有效印章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9)法人前来报名,需提供法人证明文件(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原件核查,实行电子证件且不再核发纸质版证件地区,需提供不再核发纸质版证件的相关规定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09时00分,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海甸二东路金茂滨江温泉花园3#楼(C栋)一单元101(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结构将拒收。 6.谈判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09时00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海甸二东路金茂滨江温泉花园3#楼(C栋)一单元101(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7.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的金额为:5000.00元。供应商须在2020年12月22日09时00分之前,提交响应保证金。 保证金用途:白沙县打安镇福安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准化建设工程QSZB-2020-32。(如供应商无法备注全部保证金用途,可简写项目名称,但必须写全项目编号)。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基本户转账,不接受现金,支付到指定账户: 户 名:海南琪硕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甸五东路支行 账 户:46050100743600000362 8.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本项目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17:00:00(北京时间)。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发布于海南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及海南省政府采购网。 10.联系方式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白沙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名称: 海南琪硕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白沙黎族自治县方溪路环境局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城西学院路书香苑C栋1408房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0898-27715663 电话: 13976555351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白沙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白沙县打安镇福安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准化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白沙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白沙县打安镇福安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准化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海南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8161115 信息来源:海南琪硕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1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17 07:2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来源:海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沙县 福安 白沙黎族自治县 竞争性 饮用水 上一篇: 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兰县教育局2020年实验室成套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编号:HCZC2020-J1-240311-GXZH)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广西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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