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招标 |
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吴家老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吴家老湾社区四、六、七组一线排水管网、道路硬化工程二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湖北采购 |
时间:2020-12-22 07:2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CTP20201221 项目名称:吴家老湾社区四、六、七组一线排水管网、道路硬化工程二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5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5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吴家老湾社区四、六、七组一线排水管网、道路硬化工程二期,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25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谈判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具有有效岗位资格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等相应专业人员,专职安全员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谈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人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人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谈判;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二年的财务审计报告);4、投标申请人2018年6月1日以来无违法、无围标串标不良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无重大经济纠纷,无经查实的在招投标中弄虚作假行为(投标申请人须自行在申请文件中承诺);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在本项目投标评审前,若投标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2日 至 2020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随州市交通大道K019号(市公安局旁中天广告二楼) 方式:自行前往不采取邮寄的方式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随州市交通大道K019号(市公安局旁中天广告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2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随州市交通大道K019号(市公安局旁中天广告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吴家老湾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随州市交通大道K047号 联系方式:张主任 17398275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交通大道K019号(市公安局旁中天广告二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沈工 0722-32690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主任 电 话: 17398275677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吴家老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吴家老湾社区四、六、七组一线排水管网、道路硬化工程二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吴家老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吴家老湾社区四、六、七组一线排水管网、道路硬化工程二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湖北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8593361 信息来源:湖北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2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22 07:2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来源:湖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随州 吴家 管网 社区 上一篇: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竞争性谈判公告新疆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湖北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