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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财政局OA办公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福建采购 |
时间:2020-12-24 10:4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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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LSYCCG2020044 项目名称:永春县财政局OA办公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永春县财政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永春县财政局OA办公系统采购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谈判保证金 1 1-1 OA办公系统采购服务 1项 100000 否
100000 2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事业单位无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记录)其他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投标人需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投标人应逐项提供书面声明)
5.3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采购文件的获取:参加协商的合格供应商请于文件公告时间及发售时间内至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索取协商文件(备索),协商文件每份售价200元(不含其它费用),售后不退。协商供应商购买投标文件后,应将购买协商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协商文件时提供购买协商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7、采购文件公告及发售期限:2020年12月25日8:00至 2020年12月29日17:00;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0年12月31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永春县湖滨路215号 。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春县财政局 地址:永春县财政路1号 联系人:颜敏 联系方式:0595-23886368 代理机构: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13675990889 电子邮箱:yclsyc@163.com 地址:永春县湖滨路215号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5日 至 2020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永春县湖滨路215号 方式:至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永春县湖滨路215号)购买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春县湖滨路215号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3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春县湖滨路21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春县财政局 地址:永春县财政路1号 联系方式:颜敏 0595-238863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春县湖滨路215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13675990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颜敏 电 话: 0595-23886368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永春县财政局OA办公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永春县财政局OA办公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福建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8777813 信息来源: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2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24 10:4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永春县 财政局 竞争性 办公系统 上一篇: 国营福建省云霄常山华侨农场吉仔管理区吉仔管吉仔管理区道路硬化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理区道路硬化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福建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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