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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小学分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河北采购 |
时间:2020-12-25 11:4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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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 charset=gb2312" ><meta name=ProgId content=Word.Document ><meta name=Generator content="Microsoft Word 14" ><meta name=Originator content="Microsoft Word 14" > 项目概况 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1310222003182221 项目名称:第三小学分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27085.7 最高限价(如有):827085.70元 采购需求:为满足第三小学分校教学需求,改善教学环境,实现教学目标,采购一批教学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监狱企业。 (2)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号的相关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小微企业”查询页, 否则不予认可。 (3)残疾人企业应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4)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原件,并在标书中附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5)供应商应对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不实资料,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至少3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2)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及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被授权人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0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时间:2021年01月1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固安县第三小学 地 址:固安县 联系方式:0316-6162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廊坊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固安县新昌西街45号 联系方式:1883268215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苏静 电 话:188326821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