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威舍镇环卫清扫保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01-04 10: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威舍镇环卫清扫保洁项目
- 项目编号: 州公易采【202012】0050
-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 项目序列号: /
- 采购主要内容: 威舍镇环卫清扫保洁服务
- 采购数量: 1 批
- 预算金额:840,000(元)
- 最高限价:840,000(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一般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基本规定条件须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资料;①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和2020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 特殊资格要求: 注: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投标供应商需自行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CA 密匙),若电子开评标过程中有技术性问题等原因不能解决,以纸质版为准。注:新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59-3120751(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温馨提示:新系统采纳的都是随机码保证金方式,随机码获取:投标单位信息登记后每个标段都会生成一个随机码。汇款时:投标人汇款时必须在备注栏填写对应标段生成的随机码。填写随机码要求:必须是完整的、清晰可见的(不能填写特殊字符如‘*’或其他不是正常的汉字或者文字)。入账打款单上的信息必须与单位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如果不一致请务必打款前修改自己的诚信库信息保持一致。
- 时间:2020-12-29 09:00:00至 2020-12-31 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方式: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下载
- 售价: 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投标保证金额(元): 1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0-12-29 09:00:00至2021-01-04 10: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转账
- 开户单位名称: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
- 开户账号:38110121050000091
- 截止时间: 2021-01-04 10:00:00(北京时间)( 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 地点: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竞争性谈判2室
- 时间: 2021-01-04 10:00:00
- 地点: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竞争性谈判2室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 PPP项目: 否
-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兴义市
-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无
-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订合同起1年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兴义市威舍镇人民政府
- 项目联系人:杨宇贵
- 地 址:兴义市
- 联系方式:18185796118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代理全称: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联 系 人:聂慧
- 地 址:贵州省兴义市桔山大道祥瑞大厦11楼1101室
- 联系方式:0859-3127868
- 3、项目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聂慧
- 电 话:0859-3127868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九、附件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威舍镇环卫清扫保洁项目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威舍镇环卫清扫保洁项目采购公告贵州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9197565
信息来源: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2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29 07:1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来源:贵州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环卫 项目 公告 威舍镇
上一篇: 汾西县团柏九年一贯制学校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山西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