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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福建:福建省浦城县医院浦城县医院住院大楼一层西侧房屋招租(二次招标)中标公告 |
时间:2020-02-27 17:1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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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28日福建:福建省浦城县医院浦城县医院住院大楼一层西侧房屋招租(二次招标)中标公告 原标题:福建省浦城县医院浦城县医院住院大楼一层西侧房屋招租(二次招标)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2月28日福建:福建省浦城县医院浦城县医院住院大楼一层西侧房屋招租(二次招标)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2850650 信息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浦城县医院 官方发布时间:2020-02-27 17:12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年02月28日 08时44分 ==========以下为招标信息正文==========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浦城县医院的委托,就“浦城县医院住院大楼一层西侧房屋招租(二次招标)”项目(项目编号:FJHLPC[2020]第2-1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HLPC[2020]第2-1号 项目名称:浦城县医院住院大楼一层西侧房屋招租(二次招标)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方式:0599-282430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浦城县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浦城县医院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许先生 0599-282430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一、项目基本概况: 浦城县医院住院大楼一层西侧房屋招租(二次招标)项目按照现有条件以公开招标方式租赁给中标人投资经营,场所面积约99平方米;最低租赁价为120000元/年。 二、招标要求(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1、医药超市的开办必须无条件接收浦城县医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经营活动,使医药超市既能满足群众用药需求,又能正常运转,真正办成便民、惠民的医药超市。 2、租赁期限:3年。本次招租合同一次性签订3年,投标人必须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相关资质,在福建省辖区内必须有药品仓储场所和药品配送点,经营范围:经营销售浦城县医院规定范围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浦城县医院已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目录除外),禁止经营保健品。企业员工须持上岗证、卫生证。便民药房必须接受浦城县医院监管。 2、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形式进行租赁,中标人向招租人上交场地租金。 3、租金支付方式:分三期支付,第一期在合同签订后支付第一年场地租金,年租金按中标价;第二、三期在上一年底支付次年的租金,年租金按前一期年场地租金的中标年递增率递增。 3、中标人开业运营时间为:合同签订后 月内。 4、投标人均需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认真进行现场踏勘。 5、履约保证金:贰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承租方对场地恢复原状后无息退还。 6、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对场地乱拆、乱建,如需改造必须将改造方案送业主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医药超市的改造装修。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浦城县兴华路463号6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女士 1825097757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2月03日 中标日期:2020年02月27日 总中标金额:13.2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福建省扬祖医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浦城县横山北路61号1幢 中标金额:132000元,租金年递增率为3%,经营利润率为3%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由中标人支付以壹万元人民币包干
评审专家名单: 黄继英、张少红、许剑波、姜丽萍、张纪文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浦城县医院浦城县医院住院大楼一层西侧房屋招租(二次招标) 服务要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 浦城县医院住院大楼一层西侧房屋招租(二次招标)项目按照现有条件以公开招标方式租赁给中标人投资经营,场所面积约99平方米;最低租赁价为120000元/年。 二、招标要求(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1、医药超市的开办必须无条件接收浦城县医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经营活动,使医药超市既能满足群众用药需求,又能正常运转,真正办成便民、惠民的医药超市。 2、租赁期限:3年。本次招租合同一次性签订3年,投标人必须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相关资质,在福建省辖区内必须有药品仓储场所和药品配送点,经营范围:经营销售浦城县医院规定范围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浦城县医院已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目录除外),禁止经营保健品。企业员工须持上岗证、卫生证。便民药房必须接受浦城县医院监管。 2、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形式进行租赁,中标人向招租人上交场地租金。 3、租金支付方式:分三期支付,第一期在合同签订后支付第一年场地租金,年租金按中标价;第二、三期在上一年底支付次年的租金,年租金按前一期年场地租金的中标年递增率递增。 3、中标人开业运营时间为:合同签订后 月内。 4、投标人均需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认真进行现场踏勘。 5、履约保证金:贰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承租方对场地恢复原状后无息退还。 6、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对场地乱拆、乱建,如需改造必须将改造方案送业主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医药超市的改造装修。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医院 招标 中标 浦城县 福建省 上一篇: 2月28日山东:汶上县河道治理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下一篇: 返回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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