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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零星维修施工供应商选取项目成交公告

时间:2020-03-25 07:5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3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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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安徽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零星维修施工供应商选取项目成交公告

  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的委托,就“安徽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零星维修施工供应商选取项目”项目(项目编号:ZB202001006)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ZB202001006

项目名称:安徽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零星维修施工供应商选取项目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5860136转8620,13635692166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安徽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采购单位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环湖东路5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主任,0551-65321888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8-19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工,0551-65860136转8620,13635692166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ZB202001006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1月15日

成交日期:2020年03月25日

入围供应商、价格调整规则或优惠条件: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包组或产品名称 单价(元) 优惠率(%)
1 安徽十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叉口恒生阳光城4号楼1701 安徽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零星维修施工供应商选取项目 null 89.00000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并含在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中,不得单列。按定额伍仟元收取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代理机构支付。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汤宗斌(组长)、梅红、童皓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磋商文件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零星维修施工供应商选取项目

 

 

七、其它补充事宜

 

安徽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零星维修施工供应商选取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零星维修施工供应商选取项目

项目编号:ZB202001006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月14日

磋商日期:2020年3月20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十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叉口恒生阳光城4号楼1701

成交折扣:大写百分之八十九(小写:89%)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零星维修施工供应商选取项目。

评审委员会名单:汤宗斌(组长)、梅红、童皓

采购人名称:安徽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环湖东路568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0551-65321888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8-19层

项目联系人:张春玲

联系电话:0551-65860109-8620

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并含在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中,不得单列。按定额伍仟元收取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5000元。

公告期限: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3月26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905室,联系电话:1363569216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安徽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4日

 

附件:

(1)安徽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零星维修施工供应商选取项目磋商文件

(2)中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

 

 

 

 

 

 




来源: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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