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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宾阳县南河防洪规划、大桥河防洪规划修编项目(NNZC2020-C3-00002-DCZX)成交结果公告 |
时间:2020-04-02 15:1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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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宾阳县南河防洪规划、大桥河防洪规划修编项目(NNZC2020-C3-00002-DCZX)成交结果公告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宾阳县水利局的委托,就“宾阳县南河防洪规划、大桥河防洪规划修编”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0-C3-00002-DCZX)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NNZC2020-C3-00002-DCZX 项目名称:宾阳县南河防洪规划、大桥河防洪规划修编 项目联系人:韦工 联系方式:0771-319053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宾阳县水利局 采购单位地址:宾阳县宾州镇枫江街24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谢工 联系电话:0771-8259286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大道13号怡和园11-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韦工 联系电话:0771-3190538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NNZC2020-C3-00002-DCZX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3月20日 成交日期:2020年04月02日 总成交金额:73.8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07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国家标准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华化(组长)、丁桂琴、廖源均(业主评委)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宾阳县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20年3月31日就宾阳县南河防洪规划、大桥河防洪规划修编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NNZC2020-C3-00002-DCZX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宾阳县南河防洪规划、大桥河防洪规划修编1项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1项 合同履行日期: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完成时间: 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规划报告送审稿,经组织讨论和审查后10天内提交报告报批稿。 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规划报告送审稿一式不低于12份,以实际满足审查需求份数为准,经组织讨论和审查后10天内提交报告报批稿一式12份,可编辑电子版一份。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nggzy.net/gxnnzbw/)。 四、磋商日期:2020年3月31日 评审地点: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宾阳县宾州镇商贸城金城路66号宾阳县政务中心五楼)开标室(具体详见电子显示屏安排)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黄华化(组长)、丁桂琴、廖源均(业主评委)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南宁市青秀区民主路1-5号 3.成交金额:柒拾叁万捌仟元整(738000.00元) 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2) 六、本项目代理费信息: 1、总收费金额:壹万壹仟零柒拾元整(¥11070.00元)。 2、收费标准:本项目无预付款,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提交规划报告送审稿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80%;乙方向甲方正式成果(报批稿)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20%合同款。所有付款均需乙方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并开具合法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请求及相关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宾阳县水利局 地址:宾阳县宾州镇枫江街240号 联系人及电话:谢伟 0771-8259286 2.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大道13号怡和园11-6号 项目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0771-3190538 3.监督部门:宾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0771-8231525 八、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1)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 (2)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成交供应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不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的,按违约处理。招标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从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组织供需双方签订合同。 (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的竞标人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还响应文件。
附:1.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日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公告
来源: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上一篇: 鸡西市供水有限公司鸡西市第三净水厂升级改造工程及城市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成交公告 下一篇: 返回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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