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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新塘镇水南涌、凤凰水、温涌三条黑臭河涌整治工程一体化污水提升泵设备采购的中标、成交公告由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 |
时间:2020-04-07 17:3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新塘镇水南涌、凤凰水、温涌三条黑臭河涌整治工程一体化污水提升泵设备采购的中标、成交公告由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
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于2020 年4月1 日就新塘镇水南涌、凤凰水、温涌三条黑臭河涌整治工程一体化污水提升泵设备采购(440183-202003-789569-0006)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83-202003-789569-0006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塘镇水南涌、凤凰水、温涌三条黑臭河涌整治工程一体化污水提升泵设备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856,176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州志清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庄艳芳 地址 广州市增城朱村街凤岗村官庄下屋1号二楼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广州志清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赛莱默 一批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和验收 5809500.00
七、评审日期:2020-4-1评审地点: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1218号201房)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欧可活成员: 徐锡用、何永强、沙雪清、谢少锋(采购人代表)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收费金额:63511.72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总得分 排序 1 广东鑫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850000.00 42.15 5 2 广州志清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809500.00 80.50 1 3 南方泵业智水(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3950000.00 77.48 2 4 深圳市丰铁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5830000.00 39.55 6 5 广州襄绿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2947304.00 59.00 4 6 蓝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60000.00 77.25 3 经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 广州志清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为5809500.00 元,综合评审得分为80.50 分;推荐 南方泵业智水(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为 3950000.00 元,综合评审得分为 77.48分。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梁工联系电话:020-2331956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谢工 联系电话:020-32867869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1218号201房 联系人:郑洁婷 联系电话:020-32235866 传真:020-32235866 邮编:510660 (三)采购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塘镇府前路38号 联系人:湛灼辉 联系电话:020-82771908 传真:020-82766490 邮编:51134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人: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7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新塘镇水南涌、凤凰水、温涌三条黑臭河涌整治工程一体化污水提升泵设备采购的中标、成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新塘镇水南涌、凤凰水、温涌三条黑臭河涌整治工程一体化污水提升泵设备采购的中标、成交公告由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6251813 信息来源: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07 17:30:1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增城 工程 中标 凤凰 塘镇 上一篇: 数字化城市管理(智能交通监控指挥系统)维保运营项目—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中标(成交)公告由贵州北辰星项目数据分析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 下一篇: 返回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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