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中标                     滚动招标

嫩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_嫩江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设备中标公告由黑龙江如意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

时间:2020-04-08 15:5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44236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黑龙江政府采购网 发布关于:嫩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_嫩江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设备中标公告由黑龙江如意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的信息
来源:黑龙江政府采购网
2020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嫩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_嫩江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设备中标公告由黑龙江如意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

  黑龙江如意招标有限公司受嫩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嫩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_嫩江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设备”项目(项目编号:NJC[2020]0014)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NJC[2020]0014

项目名称:嫩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_嫩江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设备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653233405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嫩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嫩江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先生,0456-7546243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嫩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_嫩江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设备

中标公告

  • 项目名称、招标内容及交货时间:

项目名称:嫩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_嫩江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设备

招标内容:30L垃圾桶、240L垃圾桶、果皮箱、小型保洁车(四桶)、垃圾车(7m³)、垃圾车(20m³)、整体式垃圾压缩机、清扫工具、劳保用品等一批(具体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

  • 项目编号:NJC[2020]0014
  •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3月16日
  • 开标及定标日期:2020年04月08日9点00分
  • 评标委员会成员:白健(组长)、张翼飞、问秀景、王晓军、白茹

六、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金额、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名称:黑龙江贮斯弘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7,201,336.50(元)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定街203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嫩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嫩江市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456-7546243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如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90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6532334055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黑龙江如意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9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女士,16532334055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3月16日

中标日期:2020年04月08日

总中标金额:720.13365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黑龙江贮斯弘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7,201,336.50(元)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定街203号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评审专家名单:

白健(组长)、张翼飞、问秀景、王晓军、白茹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名称:黑龙江贮斯弘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7,201,336.50(元)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定街203号

 

六、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嫩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_嫩江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设备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嫩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_嫩江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设备中标公告由黑龙江如意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6332250
信息来源:黑龙江如意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08 15:50:5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来源:黑龙江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嫩江   中标   建设局   城乡   生活垃圾

上一篇: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增城区“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监理咨询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由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
下一篇: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通州区水务局购买安全生产第三方技术服务中标公告由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介)发布成交信息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黑龙江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中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中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