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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乡村振兴—坦洋茶谷文旅及基础设施PPP项目中标结果公告由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 |
时间:2020-04-10 09:1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福安市乡村振兴—坦洋茶谷文旅及基础设施PPP项目中标结果公告由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安市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就“福安市乡村振兴—坦洋茶谷文旅及基础设施PPP项目”项目(项目编号:闽咨招[2019]118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闽咨招[2019]118号 项目名称:福安市乡村振兴—坦洋茶谷文旅及基础设施PPP项目 项目联系人:刘剑志、林城 联系方式:0591-87677863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安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新华中路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先生、郭先生13860382688、0593-6381307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及招标文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剑志、林城0591-87677863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12月10日 中标日期:2020年04月09日 总中标金额:69091.84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具体金额以咨询服务机构与项目实施机构签订的《咨询服务合同》为准。
评审专家名单: 郑季炜、游文清、钟学群、池鑫鑫、吴丽锋、姚烽、应永胜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及招标文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福安市乡村振兴—坦洋茶谷文旅及基础设施PPP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招标人: 招 标 人:福安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新华中路4号; 电 话:13860382688、0593-6381307; 联 系 人:林先生、郭先生。 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邮编:350003; 电 话:0591-87677863;传真:0591-87677861; 联 系 人:刘剑志、林城。 三、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福安市乡村振兴—坦洋茶谷文旅及基础设施PPP项目 招标编号:闽咨招[2019]118号 四、中标社会资本概况 中标社会资本名称: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龙元天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铁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中标社会资本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城新丰路165号/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3号楼15091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长沙市雨花区人民东路38号东一时区五楼 中标社会资本法定代表人:赖振元/赖朝辉/林朝蓬 五、主要中标条件 ①中标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4.02%,运营期项目全投资回报率7.48%; ②合作期:19年; ③项目估算: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9091.84万元,包括静态总投资67679.7514万元、建设期利息1412.09万元(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④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郑季炜、游文清、钟学群、池鑫鑫、吴丽锋、姚烽、应永胜;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市政府办、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PPP办、市农垦集团及相关顾问等。
一个工作日。
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福安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9日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是否是联合体:是 牵头单位名称: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组成单位名称:上海龙元天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铁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市政府办、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PPP办、市农垦集团及相关顾问等 主要中标条件: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福安市乡村振兴—坦洋茶谷文旅及基础设施PPP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福安市乡村振兴—坦洋茶谷文旅及基础设施PPP项目中标结果公告由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6481492 信息来源: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1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10 09:18:1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福安市 基础设施 乡村 项目 上一篇: 北京淡水鱼种质资源保存项目饲料牧草采购项目(鲑鳟鱼饲料)中标公告由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 下一篇: 返回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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