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中标 滚动招标 |
江门市市级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由江门市国腾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 |
时间:2020-04-12 07:3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江门市市级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由江门市国腾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
江门市国腾招标有限公司受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委托,于2020 年4月8 日就江门市市级救灾物资采购项目(440700-202003-jm139001-0001)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700-202003-jm13900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市级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980,0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江门市生达行贸易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郑祖生 地址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农林西路68号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救灾帐篷 3.7*3.2*2.67米 130顶 1580.00 按采购要求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 205400.00 折叠床 1900*820*280mm 1200张 320.00 按采购要求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 384000.00 夏衣(T恤+夏裤) S-XXXL 3000套 142.00 按采购要求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 426000.00 防潮垫 2.5mm厚,2*1.5米 4000床 59.00 按采购要求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 236000.00 毛巾被 150*200cm 3000床 85.00 按采购要求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 255000.00
七、评审日期:2020-4-8评审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即: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林文宗成员: 陈佐璇、陈小春、辛红梅、陆自力(采购人代表)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国家计委[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金额:35,172.00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投标人 是否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综合 总得分 排名 佛山市名丰帅达卫生材料实业有限公司 是 76.9332 4 深圳市鸿盈鸿科技有限公司 是 75.7220 6 广东元隆实业有限公司 是 76.4642 5 深圳市安梦娜床品科技有限公司 是 78.6200 3 江门市生达行贸易有限公司 是 80.0724 1 广东多智行安全防护装备有限公司 是 78.8892 2 经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江门市生达行贸易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曾俊青联系电话:0750-356112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50-3832272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江门市国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天河中路198号3幢2楼208、209 联系人:吴粤 联系电话:0750-3561121 传真:0750-3561121 邮编:529000 (三)采购人: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1幢2楼 联系人: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750-3276611 传真:0750-3307581 邮编:529031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人:江门市国腾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0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江门市市级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江门市市级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由江门市国腾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6648220 信息来源:江门市国腾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12 07:37:0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江门市 市级 物资采购 项目 上一篇: 东平县新湖镇霍庄村等5村土地整治项目中标公告由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 下一篇: 审计和效益评估及国资监管支持资金内部审计费用(第十一包)中标公告由中招政采(北京)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广东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中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中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