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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电子类设备及网络升级改造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由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 |
时间:2020-04-13 10:2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某单位电子类设备及网络升级改造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由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 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某单位的委托,就“电子类设备及网络升级改造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东霖招字冀[2020]张第001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东霖招字冀[2020]张第001号 项目名称:电子类设备及网络升级改造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孙飞隆 联系方式:1813130888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张家口市怀来县土木镇西辛堡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飞隆 1813130888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名称:电子类设备及网络升级改造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编号:东霖招字冀[2020]张第001号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等。 采购人名称: 某单位 采购人地址:张家口市怀来县土木镇西辛堡村 采购人联系方式:孙飞隆/孙玉杰 18131308880/15331006355 代理机构名称: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杨家坟北路甲18号2号楼2单元40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3-201877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金额(元): 307150.00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上级拨付 采购内容:电子类设备及网络升级改造配套设备采购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 验收标准:保证所供产品的兼容性和保密性,提供所供产品的检测报告并能与现有设备通联。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公开招标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本国投标人,且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
报名要求: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
报名资料需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1份,并将扫描件发送至企业邮箱Hbfgs@dlgcgl.com需电话告知。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我公司仅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开标时需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单独密封带至现场。并交纳200元招标文件领取费用。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3月17日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0年3月23日 时刻说明: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工作时间)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4月11日下午14时30分 开标时间:2020年4月11日下午14时30分 开标地点:张家口市桥东区杨家坟北路甲18号2号楼2单元402 受理质疑电话:0313-2018774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备注: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所有投标人在报名前,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验证,先通过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2、受疫情影响,影响国家号召,为有效降低现场开评标带来的人员流动风险及聚集风险。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将投标文件及报名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送达到开标现场,签到后交纳200元报名费后离开现场,不参与现场开标与唱标活动。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新技术园安岭二路95号A座10楼D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常洁 15373136666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3月16日 中标日期:2020年04月11日 总中标金额:29.8342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评审专家名单: 王廷河、韩光、高峥杰、王申建、卢江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某单位电子类设备及网络升级改造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某单位电子类设备及网络升级改造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由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6744832 信息来源: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1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13 10:27:1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来源:河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网络 设备采购 单位 项目 上一篇: 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天竺村经济合作社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天竺村区域环境整治项目中标公告由北京中盛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 下一篇: 返回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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