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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华家镇人民政府华家镇原水管线迁建及分水口管线敷设工程中标公告由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 |
时间:2020-04-13 15:0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农安县华家镇人民政府华家镇原水管线迁建及分水口管线敷设工程中标公告由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 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农安县华家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华家镇原水管线迁建及分水口管线敷设工程”项目(项目编号:JLBW-2020-005)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JLBW-2020-005 项目名称:华家镇原水管线迁建及分水口管线敷设工程 项目联系人:马丽娜 联系方式:0431-81124702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农安县华家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农安县华家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先生 0431-83471663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将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农安支线(管径DN1000毫米)--华家段迁建1130米,并将原管线在吉林隆源化肥有限公司厂区内的分水口一同迁建过来,在迁建管线桩号0+070和0+110吉林隆源化肥有限公司厂区内道路的两侧建2200X3000阀门井两座,在桩号0+035处接分水管,并在分水管上设1400X1400阀门井一座和1400X1400流量计井一座,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地址:长春市金宇大路与芳草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 系 人:马丽娜 联系电话:0431-81124702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3月23日 中标日期:2020年04月13日 总中标金额:601.0111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评审专家名单: 赵玉凤,肖立新,刘丽萍,孙铭阳,李国吉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项目名称:华家镇原水管线迁建及分水口管线敷设工程 项目建设地点:吉林隆源化肥有限公司现厂址--G12珲乌高速东侧,G302国道西侧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01.3022万元 质量要求:合格
六、其它补充事宜 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农安县华家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华家镇原水管线迁建及分水口管线敷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该项目于2020年4月13日在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金宇大路与芳草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开标。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华家镇原水管线迁建及分水口管线敷设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JLBW-2020-005 中标单位名称:吉林省天汇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06333894954U 中标单位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以南,正阳街以西先行名苑14幢1单元809号房 中标金额:人民币陆佰零壹万零壹佰壹拾壹元整 ¥:6010111.00元 中标结果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14日至2020年4月16日,在公示期间如果本项目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质疑。公示期如无异议,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农安县华家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31-8347166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丽娜 联系电话:0431-81124702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无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农安县华家镇人民政府华家镇原水管线迁建及分水口管线敷设工程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农安县华家镇人民政府华家镇原水管线迁建及分水口管线敷设工程中标公告由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6761671 信息来源: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1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13 15:07:5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中标 镇原 农安县 水口 上一篇: 机器人静轴肩搅拌摩擦焊接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由惠州市晟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 下一篇: 返回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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