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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滨海食堂餐饮项目中标公告由海南中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 |
时间:2020-04-13 15:2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滨海食堂餐饮项目中标公告由海南中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 海南中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滨海食堂餐饮项目”项目(项目编号:HNZS-2020-01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NZS-2020-01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滨海食堂餐饮项目 项目联系人:蔡工 联系方式:0898-65333992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海口市龙华区紫荆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主任、0898-68595381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滨海食堂餐饮项目 2、项目编号:HNZS-2020-011 3、项目用途:工作需要 4、服务期限:服务时间三年,从2020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止 5、分包及预算:不接受分包,本项目预算:3480442.92元 6、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采购需求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海南中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一路10号海阔天空国瑞城(铂仕苑)3栋2单元21层2-2101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蔡工、0898-65333992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3月20日 中标日期:2020年04月10日 总中标金额:345.1104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海口美兰天佳餐饮服务中心 中标供应商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振兴路8号区机关食堂 中标金额:3451104.00元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3.484354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收取
评审专家名单: 夏清、潘春、洪亮、司瑞欣、郭卓(采购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六、其它补充事宜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滨海食堂餐饮项目-中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的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滨海食堂餐饮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于2020年04月10日结束,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滨海食堂餐饮项目 二、项目编号:HNZS-2020-011 三、预算金额:3480442.92元 四、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五、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海口美兰天佳餐饮服务中心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振兴路8号区机关食堂 中标金额:3451104.00元 六、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 服务期限 单价(元) 服务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滨海食堂餐饮项目 服务时间三年,从2020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止 3451104.00 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七、服务期限:服务时间三年,从2020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止 八、评标小组成员名单: 夏清、潘春、洪亮、司瑞欣、郭卓(采购人代表) 九、中标候选人公示说明: 公示期:2020年04月13日至2020年04月16日, 如有质疑(或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紫荆路9号 联系人:黄主任 联系电话:0898-68595381 2.代理机构名称:海南中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一路10号海阔天空国瑞城(铂仕苑)3栋2单元21层2-2101房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898-65333992
海南中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13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滨海食堂餐饮项目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滨海食堂餐饮项目中标公告由海南中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6762430 信息来源:海南中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1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13 15:20:3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来源:海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滨海 海口市 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上一篇: 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由贵州众智恒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 下一篇: 返回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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