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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危桥维修工程(前辛西桥、于磨坊桥)(二次公告)中标公示由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 |
时间:2020-04-13 16:2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朝阳区危桥维修工程(前辛西桥、于磨坊桥)(二次公告)中标公示由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就“朝阳区危桥维修工程(前辛西桥、于磨坊桥)”项目(项目编号:LNWXCCGS-2020-03XL809)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LNWXCCGS-2020-03XL809 项目名称:朝阳区危桥维修工程(前辛西桥、于磨坊桥)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431-8791618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春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18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大勇 1504303581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朝阳区危桥维修工程(前辛西桥、于磨坊桥) (二次公告)中标公示 我公司受长春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对朝阳区危桥维修工程(前辛西桥、于磨坊桥)(二次公告)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20年4月10日在长春市西安大路与同志街交汇新世纪鸿源1号宫寓B入口1237室公开开标。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1、 项目名称:朝阳区危桥维修工程(前辛西桥、于磨坊桥)(二次公告); 2、 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 3、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9月15日; 4、 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及设计图纸内容的全部施工; 5、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已落实; 6、 质量要求:合格; 7、 招标控制价:168.9211万元。 8、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山西华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B座19层 投标报价:163.8593 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吉林市彤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永吉县经济开发区吉桦路268号 投标报价:158.7852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祥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东段北侧中房印象听雨苑3号楼东1单元9层东户 投标报价:168.7981万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周立强、刘孝春、徐丽英、李东良、彭为新
以上中标结果公示三日,在公示期间本项目各投标人如果没有异议,公示期结束后将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
招 标 人:长春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张大勇 电 话:1504303581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431-87916188 单位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与同志街交汇新世纪鸿源一号宫寓1237室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与同志街交汇新世纪鸿源一号公寓B入口123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先生 0431-8791618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3月20日 中标日期:2020年04月10日 总中标金额:163.8593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规定标准收取。
评审专家名单: 周立强、刘孝春、徐丽英、李东良、彭为新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 项目名称:朝阳区危桥维修工程(前辛西桥、于磨坊桥)(二次公告); 2、 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 3、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9月15日; 4、 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及设计图纸内容的全部施工; 5、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已落实; 6、 质量要求:合格; 7、 招标控制价:168.9211万元。
六、其它补充事宜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朝阳区危桥维修工程(前辛西桥、于磨坊桥)(二次公告)中标公示 十环招标网标题:朝阳区危桥维修工程(前辛西桥、于磨坊桥)(二次公告)中标公示由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6766133 信息来源: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1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13 16:22:1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朝阳区 工程 中标 磨坊 公告 上一篇: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中标公告由邯郸市恒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 下一篇: 返回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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