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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医联体医疗设备购置其他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医用吊塔(一拖二)等、中央监护系统(一拖二十)、有创呼吸机、无创呼吸机等中标公告由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 |
时间:2020-04-14 11:1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儿科医联体医疗设备购置其他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医用吊塔(一拖二)等、中央监护系统(一拖二十)、有创呼吸机、无创呼吸机等中标公告由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的委托,就儿科医联体医疗设备购置其他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XM2020_193304_000026-JH001-XM00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PXM2020_193304_000026-JH001-XM001 项目名称:儿科医联体医疗设备购置其他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赵雨辰 联系方式:6334857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58265772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3348577 四、中标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0701-204160080146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03-23 中标成交日期:2020-04-14 总中标成交金额:7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永萍贸易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旭辉空港中心B座1128室 中标金额:75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一然同欣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松榆北路7号院11号楼305室 中标金额:440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华茂康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1号珠江摩尔国际大厦3-1-907室 中标金额:45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京茂众联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31号院1号楼7层710室 中标金额:140万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8.98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的货物招标收费标准 评审专家、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东生、吕宏斌、杨树欣、张淳、魏红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医院自用。 2.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医用吊塔(一拖二)等:吊塔必须符合气、电分离的标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书面检测报告)等。 第2包中央监护系统(一拖二十):中央站显示为彩色≥20英寸TFT液晶显示器2个等 第3包有创呼吸机:具有顺磁氧监测氧浓度功能等 第4包:无创呼吸机等:具备旁路空氧混合气体输出口,呼吸机可同时为两名患儿提供呼吸支持等 3.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 第1包品目1-1 医用吊塔(一拖二):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保修十年 第1包品目1-2 医用吊塔(一拖一):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保修十年 第2包品目2-1 中央监护系统(一拖二十):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主机和模块免费保修五年,配件两年 第3包品目3-1 有创呼吸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保修两年 第4包品目4-1 无创呼吸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保修六年 第4包品目4-2 多功能培养箱(高档):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保修六年 第4包品目4-3 空氧混合仪: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保修六年 六、中标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公告期限:自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儿科医联体医疗设备购置其他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医用吊塔(一拖二)等、中央监护系统(一拖二十)、有创呼吸机、无创呼吸机等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儿科医联体医疗设备购置其他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医用吊塔(一拖二)等、中央监护系统(一拖二十)、有创呼吸机、无创呼吸机等中标公告由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6834092 信息来源: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1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14 11:14:5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来源:北京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一拖 呼吸机 二十 儿科 上一篇: 石嘴山市第一中学高考标准化考点网上巡查系统改造项目中标公告由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 下一篇: 返回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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