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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政务微博微信宣传推广项目中标公告由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

时间:2020-04-16 07:3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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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57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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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滁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政务微博微信宣传推广项目中标公告<?xml:namespace prefix = "o" />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滁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政务微博微信宣传推广项目

项目编号:czcg202003-11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3月13日

开标日期: 2020年4月14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新区潜山路1469号

中标金额:贰拾玖万捌仟元整(¥ 298000.0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滁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政务微博微信宣传推广项目;单价:298000元;服务要求:满足交易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 施文、宋恩龙、周传红、戴月、李少杰。

采购人名称: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政务中心南楼650

联系人:许旭      联系方式:1335900935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丰乐南路281号(长江商贸城B区3幢406室)

项目负责人:李玲     联系电话:0550-3054269

收费标准:按照2020-2021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服务费报价标准

宣传代理费:5676元(含专家评审费)

公告期限:2020年4月15日至 2020年4月16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政务中心南楼650,联系电话:13359009352。

若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服务窗口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0-301900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5日

附件:

项目评标结果公告
   项目交易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滁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政务微博微信宣传推广项目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滁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政务微博微信宣传推广项目中标公告由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成交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6993679
信息来源: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1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16 07:34:3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安徽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滁州市   政务   宣传推广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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