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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深圳先进电子材料国际创新研究院闪射法导热仪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
时间:2020-04-21 08:0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深圳先进电子材料国际创新研究院的委托,就“深圳先进电子材料国际创新研究院闪射法导热仪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OITC-G20035032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OITC-G200350322 项目名称:深圳先进电子材料国际创新研究院闪射法导热仪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迟兆洋、张君仙 联系方式:020-87001523、010-68290692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先进电子材料国际创新研究院 采购单位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龙王庙工业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老师 0755-86392103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科研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科技园6号楼13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迟兆洋、张君仙zychi@oitc.com.cn 、 jxzhang@oitc.com.cn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4月09日 中标日期:2020年04月20日 总中标金额:84.75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价格 1 闪射法导热仪 1套 广州卓化仪器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金禺西街71号4栋(4栋)811房 ¥847,500.0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2713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中标服务费支付给采购人的招标采购代理,即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收取标准为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标准[2002]1980号文件中规定的货物采购收费比率,具体比率为:中标金额 (人民币万元) 比率100以下 1.5%100-500 1.1%500-1000 0.8%1000-5000 0.5%注: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评审专家名单: 朱仕学(专家组长)、李楠、陈冬梅、张国、周凤瑞(用户代表) 本项目专家为自行推荐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闪射法导热仪 规格型号:LFA467 数量:1套 单价:/ 服务要求:质保期12个月
六、其它补充事宜 1、公示期3天。 2、投标供应商名称、资格响应文件和报价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资格响应文件 投标总价 1 广州卓化仪器有限公司 1) 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制造厂家的授权(进口产品适用);4)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审计报告;5)依法纳税、社保证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7)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状况的承诺;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9)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审查结果:通过 ¥847,500.00 2 广州杉利贸易有限公司 1) 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制造厂家的授权(进口产品适用);4)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审计报告;5)依法纳税、社保证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7)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状况的承诺;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9)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审查结果:通过 ¥849,700.00 3 广州市木科贸易有限公司 1) 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制造厂家的授权(进口产品适用);4)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审计报告;5)依法纳税、社保证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7)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状况的承诺;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9)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审查结果:通过 ¥849,500.00 3、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序号 投标商名称 1 广州卓化仪器有限公司 2 广州杉利贸易有限公司 3 广州市木科贸易有限公司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深圳先进电子材料国际创新研究院闪射法导热仪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深圳先进电子材料国际创新研究院闪射法导热仪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427615 信息来源: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1 08:06:5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中标 深圳 研究院 材料 上一篇: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发布阿里边境管理支队2020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审计服务社会中介机构随机抽选项目中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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