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中标

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长春市绿化管理中心长春市站前广场提升工程中标公告

时间:2020-04-21 16:0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65620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吉林政府采购网 发布关于: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长春市绿化管理中心长春市站前广场提升工程中标公告的信息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2020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绿化管理中心的委托,就“长春市站前广场提升工程”项目(项目编号:JM-2020-03-12869)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JM-2020-03-12869

项目名称:长春市站前广场提升工程

项目联系人:侯女士

联系方式:0431-8186872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春市绿化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42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于天明0431-8796080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建设地点:长春市火车站南出口门前广场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经济开发区北海路646号1号楼6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侯女士 0431-81868725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4月08日

中标日期:2020年04月21日

总中标金额:264.1666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长春绿地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市西安大路4268号
264.16660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2.1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向中标人收取

 

评审专家名单:

于小娟、张华、宋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项目名称:长春市站前广场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JM-2020-03-12869

计划工期:乔灌木在5月1日之前完工,地被在5月15日之前完工,景观工程6月10日之前完成

 

六、其它补充事宜

以上评标结果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果没有异议,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并发放中标通知书。如果本项目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行政监督部门提出。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绿化管理中心的委托,对长春市站前广场提升项目招标进行竞争性磋商,该项目于2020年4月21日9时30分在经济开发区北海路646号1号楼6楼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开标。现将本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长春市站前广场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JM-2020-03-12869

计划工期:乔灌木在5月1日之前完工,地被在5月15日之前完工,景观工程6月10日之前完成

建设地点:长春市火车站南出口门前广场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第一中标候选人——长春绿地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4268号。投标报价为264.1666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长春锦添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朝阳区普庆路169号天庭大厦904室。投标报价为264.6725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长春吉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净月开发区博学路复地净月国际E2-6栋4单元707。投标报价为261.3001万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于小娟、张华、宋馨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春市绿化管理中心长春市站前广场提升工程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长春市绿化管理中心长春市站前广场提升工程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456212
信息来源: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1 16:03:3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工程   长春市   管理中心   广场

上一篇: 清远市远东招标有限公司发布英德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第二次)成交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吉林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中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中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