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中标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发布宁德市海拓海洋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宁德时代动力及储能电池系统与相关配套产业链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境影响专章、生态建设方案项目的中标公告

时间:2020-04-21 19:2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66698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福建政府采购网 发布关于: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发布宁德市海拓海洋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宁德时代动力及储能电池系统与相关配套产业链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境影响专章、生态建设方案项目的中标公告的信息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2020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宁德市海拓海洋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德时代动力及储能电池系统与相关配套产业链建设项目 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境影响专章、生态建设方案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PC(宁)-2020-01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PC(宁)-2020-012

项目名称:宁德时代动力及储能电池系统与相关配套产业链建设项目 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境影响专章、生态建设方案项目

项目联系人:小韦

联系方式:0593-2026788、13559616506/E-mail:fjpcnd@163.com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宁德市海拓海洋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宁德市锦福城写字楼三楼(麦香鸡楼上)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女士/0593-2259697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咨询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在甲方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围填海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所有相关专题研究的基础上,乙方60日内提交本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建设方案、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送审稿,服务期限直至本项目获得自然资源部用海预审意见。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中益环球广场写字楼第十二层1205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韦/联系电话:0593-2026788、13559616506/E-mail:fjpcnd@163.com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3月30日

中标日期:2020年04月21日

总中标金额:181.5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市栖霞区学林路2号
181.50000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一次性收取25000元。

 

评审专家名单:

黄昭源、郑庆林、魏文成、蔡强、左端挺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宁德时代动力及储能电池系统与相关配套产业链建设项目 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境影响专章、生态建设方案项目

规格型号:/

数量:1项

单价:181.5万元

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各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均通过;浙江大学未按招标文件第13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3.1项规定对其投标文件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余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宁德市海拓海洋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宁德时代动力及储能电池系统与相关配套产业链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境影响专章、生态建设方案项目的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发布宁德市海拓海洋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宁德时代动力及储能电池系统与相关配套产业链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境影响专章、生态建设方案项目的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468332
信息来源: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1 19:25:3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宁德   中标   海域   产业链   建设项目

上一篇: 聊城市鹏程招标有限公司发布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李海务街道办事处东西曹、河洼、郭海、倪官张一事一议项目中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福建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中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中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