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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成交:阜宁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阜宁城河现代实验学校电梯采购及安装服务中标公告 |
时间:2020-04-23 15:1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阜宁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阜宁城河现代实验学校电梯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NCG[2020]25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NCG[2020]25号 项目名称:阜宁城河现代实验学校电梯采购及安装服务 项目联系人:王春虎 联系方式:1518935317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阜宁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王春虎 联系电话:1518935317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名称:阜宁城河现代实验学校电梯采购及安装服务 2、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阜宁城河现代实验学校电梯采购及安装主要为行政楼用一部无机房电梯的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5.00万元,采购资金为国有,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分一个标段,主要采购一部无机房电梯以及设备配件、与其相关的采购、运输、装卸、调试、安装、验收、培训、保险、售后等服务;本次具体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5日历天。合同签定后20日历天为排产期,根据采购人井道布置等实际情况完成电梯及全部内部配件的生产;在采购人发出开工令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材料运输、安装、调试等,并交付采购人正常运行使用。 5、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的最终供货安装地点为准。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部门最新颁布的合格标准,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交货使用之日起24个月(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引起的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 7、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项目需求”。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楼601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廖东玲 联系电话:0515-87281985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3月27日 中标日期:2020年04月23日 总中标金额:11.22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人为:盐城市金典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盐城市人民中路108号燕达花园G3、G4幢701、702室 中标价:(大写)壹拾壹万贰仟贰佰圆整 (小写)112200.00元 货物(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综合单价(元) 无机房客梯 赛奥;苏州 无机房,1000kg,1.0m/s,4层4站4门 1部 112200.0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2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中标价的1.78%
评审专家名单: 童福春、钱丽娟、王冬玲、薛海斌、徐迎春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项目名称:阜宁城河现代实验学校电梯采购及安装服务 2、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阜宁城河现代实验学校电梯采购及安装主要为行政楼用一部无机房电梯的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5.00万元,采购资金为国有,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分一个标段,主要采购一部无机房电梯以及设备配件、与其相关的采购、运输、装卸、调试、安装、验收、培训、保险、售后等服务;本次具体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5日历天。合同签定后20日历天为排产期,根据采购人井道布置等实际情况完成电梯及全部内部配件的生产;在采购人发出开工令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材料运输、安装、调试等,并交付采购人正常运行使用。 5、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的最终供货安装地点为准。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部门最新颁布的合格标准,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交货使用之日起24个月(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引起的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 7、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项目需求”。
六、其它补充事宜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阜宁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阜宁城河现代实验学校电梯采购及安装服务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江苏成交:阜宁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阜宁城河现代实验学校电梯采购及安装服务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626012 信息来源: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3 15:13:3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中标 阜宁 阜宁县 实验学校 上一篇: 山东中标:【淄博市】临淄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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