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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工作项目采购招标项目中标公告上海成交 |
时间:2020-04-24 07:0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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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工作项目采购招标项目”项目(项目编号:SHXM-00-20200330-379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SHXM-00-20200330-3791 项目名称: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工作项目采购招标项目 项目联系人:徐迪 联系方式:1771790552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1111111111 23115653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阮相儒1771790552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3月30日 中标日期:2020年04月23日 总中标金额:21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3.1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次招标的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支付标准以各包件中标通知书中列明的中标金额为准(如中标金额的币种为外币,则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最后一次公布的中行折算价换算成人民币),按中标金额的1.5%计算(如投标人不清楚上述收费规定,可向招标机构咨询);支付时间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十四(14)天内。如果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向招标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招标机构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评审专家名单: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公告 由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组织招标的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工作项目采购招标项目(项目编号:SHXM-00-20200330-3791,预算编号:00-20-01542,项目总金额:2100000.00)采购项目,于2020-03-30 15:30:00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信息,2020-04-23 09:00:00在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1904-1会议室评标。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采购人确认,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中标信息: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
评标委员会成员: 何赟,葛元新,史艳华,陆小青,陆鲁
代理收费标准: 本次招标的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支付标准以各包件中标通知书中列明的中标金额为准(如中标金额的币种为外币,则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最后一次公布的中行折算价换算成人民币),按中标金额的1.5%计算(如投标人不清楚上述收费规定,可向招标机构咨询);支付时间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十四(14)天内。如果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向招标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招标机构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代理收费金额: 3.15万元 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本评标结果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感谢各供应商单位对本次采购活动的积极参与! 备注:
采购人: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地址: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邮编:200003 邮编:200040 联系人:11111111111 联系人:阮相儒 电话:23115653 电话:17717905528 传真:63555912 传真:021-62791616
原招标公告: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工作项目采购招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工作项目采购招标项目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工作项目采购招标项目中标公告上海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683373 信息来源: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4 07:09:3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来源:上海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中标 招标 生态环境 项目 上一篇: 宕昌县卫生健康局宕昌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清零补短板120急救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中标公告甘肃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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