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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广东成交 |
时间:2020-04-24 18:3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的委托,就“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001011-202000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001011-2020001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方式:020-85200402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先生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包组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交货期 最高单价限价 最高总价限价 包组1 医疗设备1 1 套 自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投标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使用。 人民币2600000.00元/套 凡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人民币2600000.00元 凡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包组2 医疗设备2 15 套 人民币198000.00元/套 凡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人民币2970000.00元 凡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合计 人民币5570000.00元 凡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2.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设备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4.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投包组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包组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任何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4楼240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小姐,020-85200402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4月02日 中标日期:2020年04月23日 总中标金额:556.05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包组1:国药集团广东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内自编5号(8号馆)五层北侧物业 中标金额:259.50万元 包组2:国药集团广东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内自编5号(8号馆)五层北侧物业 中标金额:296.55万元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7.93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附件
评审专家名单: 阮萍、涂云忠、潘桃燕、万志坚、黄祥坤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 数量:包组1:1套、包组2:15套; 交货期(日历天):45、45;
质保期(年):2、2; 单价(人民币):259.50万元、19.77万元;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执行;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包组1:259.50万元、包组2:296.55万元。
六、其它补充事宜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包组一: 序号 投标单位(投标人) 投标总价(元) 价格得分 商务得分 技术得分 综合得分 排名 1 国药集团广东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595,000.00 30.00 8.00 48.20 86.20 1 2 广州雯视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598,000.00 29.97 3.00 36.40 69.37 2 3 广州赛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600,000.00 29.94 3.00 28.00 60.94 3 包组二: 序号 投标单位(投标人) 投标总价(元) 价格得分 商务得分 技术得分 综合得分 排名 1 国药集团广东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965,500.00 30.00 8.00 49.00 87.00 1 2 广州雯视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968,500.00 29.97 3.00 36.60 69.57 2 3 广州赛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970,000.00 29.95 3.00 28.60 61.55 3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广东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724580 信息来源: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4 18:36:2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设备采购 医疗 项目 公告 上一篇: 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牲畜二维码标识、消毒药和移动消毒机采购(GXZC2020-G1-000290-ZHZB)中标公告广西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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