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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图书馆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文献资源购置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广东成交 |
时间:2020-04-27 14: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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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的委托,于2020 年04月02 日就广州市黄埔区图书馆文献资源购置项目(440112-202003-101470-0003)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2-202003-101470-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图书馆文献资源购置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975,0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蒋鸣涛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四马路12号 (成员单位为广州购书中心有限公司、广东大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国图书进出口广州公司 法人代表 林宏雄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大江冲25号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子包1:国内中文图书及音像资料(CD、VCD、DVD等) \ 1批 折扣:74.00% \ 9150000元 子包2:港澳台、外文(包括少儿图书)原版图书 \ 1批 折扣:82.00% \ 825000元
七、评审日期:2020-04-23评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6楼6号会议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赵全洲成员: 陈莹、沈光宝、白瑞芬、梁伟钧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金额:99346.25元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是否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商务 得分 技术 得分 价格 得分 综合 得分 排名 比例(25%) 比例(45%) 比例(30%) 100% 子包1 (主)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员单位为广州购书中心有限公司、广东大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是 25.00 45.00 22.86 92.86 1 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馆藏图书有限公司 是 8.50 23.50 23.50 55.50 2 广州市方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是 7.00 2.60 30.00 39.60 3 广东凌望实业有限公司 是 1.00 2.40 21.15 24.55 4 子包2 中国图书进出口广州公司 是 25.00 41.30 29.27 95.57 1 中华商务贸易公司 是 21.50 32.70 30.00 84.20 2 中国图书进出口西安公司 是 0.00 6.90 26.37 33.27 3 中国图书进出口深圳公司 是 0.00 5.90 26.67 32.57 4 评标委员会按子包的先后顺序进行评标工作,依次推荐各子包的中标候选人。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梁小姐联系电话:020-38847479-90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82112629 (二)采购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9楼 联系人:刘睿 联系电话:020-38847002-897 传真:020-83766999 邮编:510610 (三)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B栋5楼 联系人:王飞跃 联系电话:020-82379712 传真:020-82377762 邮编:51070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7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黄埔区图书馆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文献资源购置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黄埔区图书馆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文献资源购置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广东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967846 信息来源: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7 14:10:4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资源 上半年 文献 图书馆 上一篇: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长春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及会堂屋面防水维修(一)中标公告吉林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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