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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瑞华一九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两江国际1栋4楼厨房食材供应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中标公告四川成交 |
时间:2020-04-28 16:3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成都恒立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成都瑞华一九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两江国际1栋4楼厨房食材供应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HLXCG-2020004)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LXCG-2020004 项目名称:两江国际1栋4楼厨房食材供应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028-8522862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成都瑞华一九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A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女士,028-62778617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2.合同签订方式: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年度合同。 3.价格确定及结算方式:本次采购食材种类多、价格波动大且数量无法估计,为实现公平采购,本次最高限价以当月《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食品价格监测数据》为基准下浮不低于10%作为最高限价,投标人自主下浮费率报价,结算价=(1-下浮率)*当月《四川省发展改革和发展委员会食品价格监测数据》。如果当月供应部分食材不在当月《四川省发展改革和发展委员会食品价格监测数据》中,经采购人及中标供应商协商,以当月周边农贸市场食材价格作为结算依据,按照投标人下浮费率进行结算,结算价=(1-下浮率)*当月周边农贸市场食材价格 4.付款方式:每月按每批次据实结算。 5.配送要求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成都恒立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1501号万和中心2栋101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何先生,028-8522862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4月06日 中标日期:2020年04月28日 入围供应商、价格调整规则或优惠条件: 序号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评审专家名单: sc0100469,sc0112695,sc0104509.sc0109420,詹涛(业主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两江国际1栋4楼厨房食材供应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米面油等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蔬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及新鲜度;冷冻类及干货类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鲜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确保每日新鲜,并提供相关检疫检验证明,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甲方可要求退货或换货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产品,其质量保证不得低于“三包”规定,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实际承诺执行; 2.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食品完好无损地到达使用者所在地,如有过期(含违法涂改生产日期)、破包、漏包、胀包、脏包、坏包、包装污染(有霉斑、虫咬等)、产品有异味和苦味等质量问题或现象,产品内有异物、由中标供应商在配送当天无条件免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若出现三次及以上当批次问题食材超过供货量10%以上,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带来的一切责任和影响由中标供应商全部负责; 3. 因乙方所送食品造成甲方员工或客人食用后发生食物中毒的,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如属乙方责任,则由乙方承担全部医疗费及法律责任,且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约。 4.车辆要求:由专用车辆配送,运送猪肉必须使用冷藏车。车辆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并定期对车辆清洁消毒,运输时应避免日晒、雨淋,禁止与有毒、有害、易质变、有异味及其他物品混装运输,送货时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 5.严格规范地执行产品的检测、留样、出库、入库、运输、搬运等制度,对每批次出厂的产品都要留样备查; 6.其他未提及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质量要求。
六、其它补充事宜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成都瑞华一九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两江国际1栋4楼厨房食材供应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成都瑞华一九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两江国际1栋4楼厨房食材供应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中标公告四川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8062804 信息来源:成都恒立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8 16:33:2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中标 成都 外包 九九 上一篇: 聊城市委办公楼加装电梯钢结构井道及装修项目中标公告山东中标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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