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中标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宁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装具、定点维修、定点租赁服务单位遴选(新增)项目中标公告山东成交

时间:2020-05-06 19:0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89265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山东政府采购网 发布关于: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宁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装具、定点维修、定点租赁服务单位遴选(新增)项目中标公告山东成交的信息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2020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宁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装具、定点维修、定点租赁服务单位遴选(新增)项目中标公告

一、采购人:宁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宁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宁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宁阳县府前街99号(宁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宁阳县府前街99号(宁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宁阳县府前街99号(宁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38-5621578(宁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0538-5621578(宁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0538-5621578(宁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区)东街201号

        联系方式:0538-6088868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宁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装具、定点维修、定点租赁服务单位遴选(新增)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921202002000035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中标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结果

A
详见招标文件 
泰安凌云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宁阳县车饰界汽车服务中心,宁阳县阿飞汽车装具经营部,宁阳县新万源汽车装具商行,宁阳县佳美汽车美容装璜广场,宁阳县方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详见投标文件 0.363万元,0.5425万元,0.3945万元,0.2165万元,0.304万元,0.241万元 

B
详见招标文件 
宁阳县文成汽车维修服务中心,泰安凌云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宁阳县汇金汽车维修站,宁阳县通鑫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宁阳县顺易行汽车保养服务中心 
详见投标文件 83113元,16733.33元,6236元,58167元,9960.83元 

C
详见招标文件 
泰安市顺程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济南红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泰安绿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宁阳县安顺汽车租赁中心,泰安市顺路达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详见投标文件 15.444884万元,30.954311万元,15.4977万元,15.4839万元,27.218609万元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标包A:王波、贾立海、滕中建、王林涛、闫刚(自行确认专家)、标包B:王波、贾立海、滕中建、王林涛、闫刚(自行确认专家)、标包C:王波、贾立海、滕中建、王林涛、闫刚(自行确认专家)

六、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标包C:济南红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74.97、75.97、76.67、78.97、80.47)、泰安绿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59.9、61.9、65.9、67.4、68.4)、宁阳县安顺汽车租赁中心(60.92、62.92、62.92、64.82、64.92)、泰安市顺路达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56.02、59.02、60.02、62.02、63.12)、泰安市顺程汽车租赁有限公司(81.5、82.0、83.7、84.0、87.0)、宁阳县兴文汽车租赁中心(48.34、57.34、61.34、63.24、64.34)

七、公告期限:2020年5月7日 至 2020年5月7日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成        联系方式:0538-6088868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宁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装具、定点维修、定点租赁服务单位遴选(新增)项目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宁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装具、定点维修、定点租赁服务单位遴选(新增)项目中标公告山东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8763357
信息来源: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06 19:09:1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宁阳县   泰安市   山东省   行政事业单位

上一篇: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应收账款催款律师函委托专项法律服务项目中标公告福建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山东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中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中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