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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采购编号:8833-GDZHDB20041)的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广东成交 |
时间:2020-05-08 17:3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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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于2020 年5月8 日就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440923-202004-888474-0013)采用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923-202004-888474-0013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920,000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冯剑晖 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戍前进2路航城工业区16号华丰SOHO创意世界D座 2: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 法人代表 王智民 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科丰路31号G11栋502 3: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州安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孔徐生 地址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揽月路3号国际企业孵化器G204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 / 3家 /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2,920,000.00
七、评审日期:2020年05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评审地点:茂名市油城八路13号大院1号2楼评标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刘明辉成员: 潘晓华、林仁生(指派评委)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费金额:按采购文件收费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综合评分法供应商排序表 序号 报价人名称 是否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价格 得分 服务 得分 商务 得分 综合 得分 推荐 排名 1 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是 8.33 41.33 41.33 90.99 1 2 广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 是 8.52 41.33 40.67 90.52 2 3 广州安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 9.62 31.33 24.00 64.95 3 4 广东中科英海科技有限公司 是 10.00 12.00 12.67 34.67 4 5 广州华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是 7.89 10.00 12.67 30.56 5 备注:推荐成交人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朱小姐联系电话:0668-391778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668-3917788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13号大院1号2楼203/204,4楼402 联系人:朱绮云 联系电话:0668-3917788 传真:0668-3915533 邮编:525000 (三)采购人: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广南路188号 联系人:蒋景海 联系电话:0668-5597216 传真:0668-5597549 邮编:52540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人: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8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采购编号:8833-GDZHDB20041)的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采购编号:8833-GDZHDB20041)的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广东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8930673 信息来源: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08 17:37:5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食品 竞争性 安全监督 编号 上一篇: 梅州市廉政信息教育基地扩建工程人防消防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广东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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