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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教育科学研究院2020年海淀教科院无学生信息化项目-健翔桥院区运维服务项目中标公告北京成交 |
时间:2020-05-09 13:1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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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教育科学研究院的委托,就2020年海淀教科院无学生信息化项目-健翔桥院区运维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0610-2041NF02012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0610-2041NF020121 项目名称:2020年海淀教科院无学生信息化项目-健翔桥院区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联系人:苏琳、白辰 联系方式:010-8404663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海淀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殷老师 010-8203719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第一包:网络安全值守服务(健翔桥校区) 第二包:IDC机房运维值守服务(健翔桥校区) 第三包:网络安全培训基地培训教室技术支持服务 第一包:网络安全值守服务(健翔桥校区):本项目需求为网络安全值守服务,保证现有设备的正常运行,提升系统运行的效率,为系统提供一个更为稳定、安全的运行平台。 第二包:IDC机房运维值守服务(健翔桥校区):本项目需求为IDC机房运维服务,保证现有设备的正常运行,提升系统运行的效率,为系统提供一个更为稳定、安全的运行平台。 第三包:网络安全培训基地培训教室技术支持服务:网络安全培训基地培训教室技术支持服务费包括硬件设备,液晶大屏,教学客户端设备,互动教学软件,教学主机、交换机和路由器,以及活动现场技术支持等。 第一包:本年度;第二包:本年度;第三包:一年。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苏琳、白辰 010-84046631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4月10日 中标日期:2020年05月09日 总中标金额:150.04400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第一包: 供应商名称:北京新晨阳光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901 中标金额:人民币624,000.00元 第二包: 供应商名称:北京新晨阳光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901 中标金额:人民币722,000.00元 第三包: 供应商名称:北京智瑞达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39号1号楼526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154,44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25066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1980号文
评审专家名单: 崔继光、周纪、杨小伟、杨小民、殷玥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2020年海淀教科院无学生信息化项目-健翔桥院区运维服务项目 第一包:网络安全值守服务(健翔桥校区) 1项 第二包:IDC机房运维值守服务(健翔桥校区) 2项 第三包:网络安全培训基地培训教室技术支持服务 3项 第一包:网络安全值守服务(健翔桥校区):本项目需求为网络安全值守服务,保证现有设备的正常运行,提升系统运行的效率,为系统提供一个更为稳定、安全的运行平台。 第二包:IDC机房运维值守服务(健翔桥校区):本项目需求为IDC机房运维服务,保证现有设备的正常运行,提升系统运行的效率,为系统提供一个更为稳定、安全的运行平台。 第三包:网络安全培训基地培训教室技术支持服务:网络安全培训基地培训教室技术支持服务费包括硬件设备,液晶大屏,教学客户端设备,互动教学软件,教学主机、交换机和路由器,以及活动现场技术支持等。 第一包:本年度;第二包:本年度;第三包:一年。
六、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无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北京市海淀区教育科学研究院2020年海淀教科院无学生信息化项目-健翔桥院区运维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北京市海淀区教育科学研究院2020年海淀教科院无学生信息化项目-健翔桥院区运维服务项目中标公告北京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9001111 信息来源: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09 13:11:5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来源:北京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海淀区 海淀 北京市 服务项目 上一篇: 福建省三明金叶复烤有限公司在线叶片结构检测装置采购项目中标公告福建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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