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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维计划-建筑规划管理标准编制工作经费-重要地段和重要景观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技术审查论证(项目编号:1371-2041GDGH2026)中标公告广东成交 |
时间:2020-05-09 13:1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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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委托,于2020 年04月14 日就城维计划-建筑规划管理标准编制工作经费-重要地段和重要景观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技术审查论证(440100-202004-100667-0071)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2004-100667-0071 二、采购项目名称:城维计划-建筑规划管理标准编制工作经费-重要地段和重要景观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技术审查论证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00,0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州市城市规划协会 法人代表 黄鼎曦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0号珠江规划大厦11楼 (地址更改为: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0号珠江规划大厦11楼1101房) 2: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州城市规划技术开发服务部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邱浩锋 地址 洪桥街东风中路300号之一19楼西 (法人更改为:吴亮)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重要地段和重要景观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技术审查论证 / 1项 ¥1,198,000.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198,000.00
七、评审日期:2020-05-07评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会议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高蕴棠成员: 李静雅、李文彦、刘新媛、梁丽薇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计取收费金额:¥16,584.00元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人排序表 项目名称:城维计划-建筑规划管理标准编制工作经费-重要地段和重要景观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技术审查论证 项目编号:1371-2041GDGH2026 评审日期:2020年5月7日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是否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推荐排名 1 广州市城市规划协会&广州城市规划技术开发服务部有限公司 是 38.20 29.00 10.00 77.20 1 2 华诚博远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是 21.40 16.00 9.42 46.82 2 3 广州市城市规划设计所 是 19.60 11.00 9.38 39.98 3 4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否 所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未通过符合性审查。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杨先生联系电话:020-37625255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肖工 联系电话:020-83198099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联系人:林伟森 联系电话:020-37625911 传真:020-37625228 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 联系人:上官琳 联系电话:020-83367407 传真:020-83772547 邮编:51003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人: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9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城维计划-建筑规划管理标准编制工作经费-重要地段和重要景观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技术审查论证(项目编号:1371-2041GDGH2026)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城维计划-建筑规划管理标准编制工作经费-重要地段和重要景观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技术审查论证(项目编号:1371-2041GDGH2026)中标公告广东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9001397 信息来源: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09 13:16:3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建设项目 地段 规划设计 经费 上一篇: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艺术馆“数字文化馆”首期建设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福建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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