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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市更新规划工作经费(2020年)——广州市村级工业园整合提升规划项目(CLF0120GZ01ZC55)的中标公告广东成交 |
时间:2020-05-11 17:3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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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委托,于2020 年04月16 日就城市更新规划工作经费(2020年)——广州市村级工业园整合提升规划项目(440100-202003-100667-0057)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2003-100667-0057 二、采购项目名称:城市更新规划工作经费(2020年)——广州市村级工业园整合提升规划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800,0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法人代表 邓兴栋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0号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广州市村级工业园规划情况评估分析 / 1 320,000.00 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执行 1,800,000.00 广州市村级工业园规划策略分区、优化措施及路径 / 1 400,000.00 2020年度行动计划园区分类改造指引 / 1 380,000.00 2020年度试点园区改造提升策略研究 / 1 380,000.00 2020年重点项目库 / 1 320,000.00
七、评审日期:2020-05-08评审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韦浩成员: 罗时柳、伍新政、郭泽平、黄见东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并缴纳;收费金额:21400元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综合评分法排序表 投标人名称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技术 得分 商务 得分 价格 得分 综合 得分 排名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是 是 36.60 40.00 19.44 96.04 1 广州市设计院 是 是 25.00 15.00 19.66 59.66 2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是 是 23.20 13.00 20.00 56.20 3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沈女士,罗先生联系电话:020-87651688-190,020-87651688-159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20-83372439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人:梁群燕 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传真:020-87651698 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 联系人:上官琳 联系电话:020-83367407 传真:020-83772547 邮编:51003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1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市更新规划工作经费(2020年)——广州市村级工业园整合提升规划项目(CLF0120GZ01ZC55)的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市更新规划工作经费(2020年)——广州市村级工业园整合提升规划项目(CLF0120GZ01ZC55)的中标公告广东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9189947 信息来源: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1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11 17:39:0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广州市 工业园 经费 村级 上一篇: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机加工实训室教学用设备更新(重新招标)中标公告广东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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