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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石门街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段项目朝阳互通立交二期工程(C、D、H)匝道动迁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广东成交 |
时间:2020-05-12 12:4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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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的委托,于2020 年04月29 日就2020年石门街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段项目朝阳互通立交二期工程(C、D、H)匝道动迁采购项目(440111-202003-106645-0030)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1-202003-106645-0030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石门街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段项目朝阳互通立交二期工程(C、D、H)匝道动迁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795,2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州市荔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杨军 地址 广州市荔湾路58-60号二楼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2020年石门街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段项目朝阳互通立交二期工程(C、D、H)匝道动迁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1790000 七、评审日期:2020-04-29评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504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王慧芳成员: 唐晓妍、罗智鸣、赖萍、吴昊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21320收费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算。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综合评分汇总表
序号 投标单位(投标人) 价格得分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得分 排名 1 广东名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55 25.60 19.00 54.15 5 2 广州市荔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39 39.60 45.00 93.99 1 3 茂名建筑集团第三有限公司 9.36 21.00 15.00 45.36 6 4 广州珠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9.52 25.80 35.00 70.32 3 5 广州市江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36 25.60 26.00 60.96 4 6 广东国众联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9.96 41.60 42.00 93.56 2 7 广州万城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10.00 18.60 12.00 40.60 7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郑小姐联系电话:020-2886774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20-8967632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503-504房 联系人:秦至红 联系电话:020-85530826-668 传真:020-85520192 邮编:510640 (三)采购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石沙路289号 联系人:梁競 联系电话:020-89676321 传真:020-89676320 邮编:51043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2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2020年石门街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段项目朝阳互通立交二期工程(C、D、H)匝道动迁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2020年石门街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段项目朝阳互通立交二期工程(C、D、H)匝道动迁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广东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9258417 信息来源: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12 12:40:1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广州 石门 工程 朝阳 中标 上一篇: 开平市三埠街道办事处开平市荻海埠保护更新综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的中标、成交公告广东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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