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中标

福州市长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0年采购改性沥青灌缝料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中标公告福建成交

时间:2020-05-13 16:3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605251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福建政府采购网 发布关于:福州市长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0年采购改性沥青灌缝料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中标公告福建成交的信息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2020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长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委托,就“2020年采购改性沥青灌缝料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350182]ZSZB[GK]202001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350182]ZSZB[GK]2020012

项目名称:2020年采购改性沥青灌缝料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阙莉萍

联系方式:0591-87767686-分机861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州市长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长乐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曾工2881837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中标人于2020年06月12日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其余详见附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最佳西方财富酒店正对面) 24层240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阙莉萍 0591-87767686-分机861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4月22日

中标日期:2020年05月13日

总中标金额:150.204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河南省车同轨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开发区27号街坊丰华路公务员小区13号营业房东数1号
49.320000

2
河南路强科技有限公司
新乡县七里营镇王府花园五号楼
50.124000

3
新乡市通达公路新科技有限公司
封丘县陈固镇西仲宫村
50.76000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7614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其他:1.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 (0,100]万元 1.50% 。2.由于本项目确定三名中标人,代理服务费由三名中标人平摊支付,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标准以三名中标人中的最高报价为准。 3.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4.中标服务费缴交账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账 号:351008040018000752005 开户名: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评审专家名单:

徐恬,付明达,陈丽娇,陆永华,曾星 (采购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沥青混合物、LQ-GFJ(-10℃)、LN-10等、120吨、其余详见附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说明

本项目定标原则:本项目入围三名中标人,报价最低的三名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各投标人报价时需按120吨的总数量进行报价。每个中标人实际供货数量不得超过40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以采购总数量的三分之一签订。

中标人1:河南路强科技有限公司的中标单价为4110元/吨,实际中标总价=4110元*40吨=164400元;

中标人2:河南路强科技有限公司的中标单价为4177元/吨,实际中标总价=4177元*40吨=167080元;

中标人3:新乡市通达公路新科技有限公司的中标单价为4230元/吨,实际中标总价=4230元*40吨=169200元。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福州市长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0年采购改性沥青灌缝料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福州市长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0年采购改性沥青灌缝料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中标公告福建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9359059
信息来源: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1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13 16:37:3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长乐   中标   福州市   项目

上一篇: 十堰泽润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公司十堰市郧阳区幸福溪里和海德公园项目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中标公告湖北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福建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中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中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