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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消防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广东成交

时间:2020-05-13 17:3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605766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广东政府采购网 发布关于:暨南大学消防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广东成交的信息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2020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暨南大学的委托,就“暨南大学消防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M440000070700639200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M4400000707006392001

项目名称:暨南大学消防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赵工、邵工、罗小姐

联系方式:020-83541837、020-8354231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暨南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田老师,020-8522045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暨南大学消防设施设备更换安装及其伴随服务。确定一名中标供应商。

2.财政预算:人民币505.16万元。其中,标段1为人民币354.37万元、标段2为人民币150.79万元。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2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工、邵工,罗小姐;020-83541837,020-8354231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4月20日

中标日期:2020年05月13日

总中标金额:462.28226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



广东华海建设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枫叶路棠雅苑12号首层04-05房


人民币4,622,822.60元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4.388084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3〕1233号》规定的标准费率下浮20%

 

评审专家名单:

张耀明(民主推选为评委会组长)、李克华、郑绍中、许秀凤、胡照裕(采购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暨南大学消防设施设备更换安装及其伴随服务

规格型号:荣钢DN100等

数量:1批

服务要求:按国家、行业及招标文件标准

单价:人民币4,622,822.60元

 

六、其它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序号


投标人名称


价格得分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得分


推荐排名



比例(40%)


比例(45%)


比例(15%)


100%



1


广东华海建设有限公司


29.29


45.00


15.00


89.29


1



2


广东大荔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40.00


23.22


9.75


72.97


2



3


广东新汇建设有限公司


39.54


23.49


4.65


67.68


3



4


广东铭昌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33.49


27.00


5.25


65.74


4



5


广东协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7.22


27.72


7.65


62.59


5



6


广东省保安消防机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7.83


29.61


5.10


62.54


6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暨南大学消防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暨南大学消防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广东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9362657
信息来源: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1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13 17:37:3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暨南大学   设备采购   项目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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