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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港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武汉新港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通勤车租赁采购(第二次)中标公告湖北成交 |
时间:2020-05-15 17:4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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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武汉新港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武汉新港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的委托,就“武汉新港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武汉新港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通勤车租赁采购(第二次)”项目(项目编号:HBCZ-19121082-192955)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BCZ-19121082-192955 项目名称:武汉新港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武汉新港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通勤车租赁采购(第二次) 项目联系人:杜悠鸣、程浩、于超、叶凡、徐沫 联系方式:18120582765/027-87816666-865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武汉新港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武汉新港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新洲区阳逻街平江大道特9号港发大厦12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柳怡,027-85662393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附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杜悠鸣、程浩、于超、叶凡、徐沫,18120582765/027-87816666-865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4月20日 中标日期:2020年05月15日 总中标金额:21.837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湖北公路客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单价总和):21.837万元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汉黄路1号新荣客运站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4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由中标人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服务类取费标准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标准计算少于4000元时,按4000元进行结算。
评审专家名单: 程邦谊,徐达,胡为仁,韩鸿雁,李千伢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湖北公路客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单价总和):21.837万元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汉黄路1号新荣客运站 主要中标信息:通勤车租赁 服务期:本次成交后签订一年的服务合同,若双方同意,每年末可续签下年度合同,总合同周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如有政策变化,根据政策要求调整执行。 中标公告期限:2020.05.15-2020.05.18(1个工作日) 中标服务费:4000元 支付方式: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并同时开具发票,中标人在看到网上公布的结果公告时,请携带开票信息到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7楼财务窗口缴费开具发票后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服务费可使用现金或电汇办理,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帐号:572976591978 清算行号:840085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452100467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北省武汉市中南路支行 签订合同后须将合同扫描件(PDF版)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备案。
六、其它补充事宜
评审日期:2020年05月13日 评审地点: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0楼1004号会议室 评委名单:程邦谊,徐达,胡为仁,韩鸿雁,李千伢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武汉新港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武汉新港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通勤车租赁采购(第二次)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武汉新港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武汉新港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通勤车租赁采购(第二次)中标公告湖北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9535616 信息来源: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15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15 17:40:1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湖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武汉 采购 中标 新港 管理委员会 上一篇: 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结果公告(包1)福建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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