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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养护中心扫路车、洒水车、养护作业车等机械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次)的中标、成交公告广东成交 |
时间:2020-05-19 13:0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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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养护中心的委托,于2020 年05月12 日就扫路车、洒水车、养护作业车等机械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次)(440607-202004-160901-0002)采用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7-202004-160901-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扫路车、洒水车、养护作业车等机械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888,000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州长烁贸易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刘晓霞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元下田十二岭路26号5009房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扫路车、洒水车、养护作业车等机械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次) - 1 3855000.00 按磋商文件执行 3855000.00 七、评审日期:2020-05-12评审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一楼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李慧锋成员: 唐桂云、汪建晓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约定收费金额:37414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符合性评审和评审标准》,对投标单位的磋商文件进行公平、公正的评审。通过资格性符合性检查的有4家,其中包括:广州长烁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恒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苏彭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广州市益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磋商结果: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最终报价(人民币/元) 技术评分 商务评分 价格评分 综合评分 排名 扫路车、洒水车、养护作业车等机械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次)
广州长烁贸易有限公司 3855000.00 24.00 25.00 42.41 91.41 1 广州市恒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270000.00 20.00 10.50 50.00 80.50 2 广州苏彭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3857400.00 17.00 3.00 42.39 62.39 4 广州市益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3834600.00 17.00 6.00 42.64 65.64 3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过程及最终报价, 推荐成交供应商:广州长烁贸易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晓霞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元下田十二岭路26号5009房
成交标的名称: 成交标的名称 服务期 成交金额(人民币/元) 扫路车、洒水车、养护作业车等机械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次) 1个月 3855000.00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关小姐联系电话:0757-8863668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660528 (二)采购代理机构 :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体育馆三层G303、G304商铺 联系人:关少芬 联系电话:0757-88636683 传真:0757-88636683 邮编:528500 (三)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养护中心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长腰岗 联系人:林宇靖 联系电话:0757-88660528 传真:0757-88660528 邮编:52850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人: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9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养护中心扫路车、洒水车、养护作业车等机械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次)的中标、成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养护中心扫路车、洒水车、养护作业车等机械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次)的中标、成交公告广东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9864526 信息来源: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1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19 13:02:0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佛山市 洒水车 作业 机械设备 上一篇: 珠海市香洲区司法局2020年香洲区司法局安置帮教工作服务项目中标公告广东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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