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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行政中心食堂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中标公告甘肃成交 |
时间:2020-05-20 16:4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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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金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行政中心食堂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评标委员会于2020年5月20日确定中标结果,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CZC2020YQ-005 二、项目名称:金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行政中心食堂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金昌金川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号 中标(成交)金额:(大写)壹佰玖拾玖万捌仟元整/年;(¥19980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金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行政中心食堂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一)乙方负责为所有在金昌市行政中心食堂就餐的职工提供供餐服务;同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和保障市委、市政府部分公务接待用餐服务。 (二)乙方负责食堂所有供应的主食、凉菜、热菜、副食、面点、粥、汤、奶制品、时令水果等的食材采购、清洗、烹饪、加工及制作等工作。 (三)乙方负责厨房所有设备、设施、工具、餐具的日常维修维护、单位价值不超过1000元的物品更新及厨房、库房、货架、排水系统等区域的保洁、清洁、消毒及疏通等工作。 (四)乙方负责餐具回收,餐台、餐桌、餐厅保洁, 餐厨垃极处理、清运等餐厅服务。同时做到当日食物留样,室内通风等。 (五)乙方负责食堂低值易耗品(餐巾纸、一次性毛巾、一次性筷子、牙签、洗手液等)和盆栽绿植的补充及购置。 服务要求:(一)食堂所有员工必须身体健康,无各种传染性疾病,持有饮食行业健康证,技术过硬,保证菜品质量,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配备维修及水暖电工必须持有与岗位相匹配的技能证书。 (二)后厨及服务、管理人员由乙方在满足食堂服务保障要求的前提下自行确定。管理人员须具有酒店餐饮部或餐厅管理经验,从业时间不少于3年。 (三) 按用工管理规定进行员工合同签订及保险费用的交纳。按用工实际提供各岗位员工花名册(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从业时间等信息)。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服从甲方对生产场地、工作及生活环境的安排和要求,严格执行采购人现场标准的相关管理规定,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五)承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水、电、暖及天然气等费用,并按照甲方要求和签订的用电、用水、用气等协议按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 (六)餐具保持完好率(指餐具无裂缝、豁口或破损)在95%以上。 (七)各种烤箱、冰箱、蒸箱等大件厨具,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实时维修更新,凡因操作不当或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的,均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并进行相应经济处罚。 (八)餐厅和操作间的病霉防治工作,必须请具有专业资质的病霉防治专业消杀灭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九)意外事故承担 1、乙方负责承担凡因原材料清洗不干净或程序不规范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问题所引发的全部责任。 2、食材抽检和存样:甲方将会不定期不定时对食材抽样检查,出现抽样不合格情况将对乙方进行处罚。 3、乙方须按照要求对每天供应的各式早中晚餐存样,待次日无食品安全问题后销毁。 (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应做好食品卫生工作,若因服务商管理问题造成就餐者食物中毒,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严格卫生管理,确保饮食卫生安全。严格遵守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法规,服务商必须每天打扫辖区内的清洁卫生,做到餐具每天消毒,工作人员必须定期接受体检,保证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符合食品卫生从业人员标准。不得采购、加工霉烂变质商品或不正常、不卫生的食品在本食堂销售、食用和饮用,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定。 (十一)应严格遵守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严格操作间管理,若因乙方管理问题操作间发生火灾等事故,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如果因违规操作而造成负伤,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十二)指定负责人承担管理协调沟通工作,做好所有厨师、勤杂工的日常管理、教育和考核,严格遵守市直机关相关规章制度,定期组织业务培训。 服务时间:三年,(服务合同必须一年一签,续签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必须经过采购人的考核合格和认可)。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晓娣、张子喜、李雪梅、张文豪、潘存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大写)贰万贰仟元整(¥22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金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金昌市新华路82号行政中心东楼 联 系 人:潘存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昌市金川区香格里拉37栋1单元202室 联 系 人:薛全粮 3. 行业监管部门:金昌市财政局地址:金昌市金川延安西路 2 号 联系电话:0935-8210015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金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行政中心食堂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金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行政中心食堂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中标公告甘肃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9964528 信息来源: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2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20 16:48:4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来源:甘肃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金昌市 服务项目 食堂 行政 上一篇: 禄丰县紧密型智慧医共体信息平台建设采购项目中标公告云南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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